回國難回家、隔離再隔離,海員們在家門口“海上漂”

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境外輸入病例的陰霾還未散去,新的問題又來了。

連日來,第一財經記者通過多個渠道瞭解到,海員上岸問題正變得越來越突出。這涉及到8萬多名在國際航行船舶上工作的中國籍船員。

海員們普遍遇到的問題是14天隔離期過後仍然回不了家。海員們反映,“貨船一直在海上不下地,跟任何人都沒有接觸,為什麼就不能換班?”“幾個月沒有上岸,身體都快生鏽了!”“我們是健康的,我們要回家!”

4月15日中午,交通運輸部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在獲悉上述情況後對第一財經表示,第一時間向海事部門反饋。

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3月16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副局長楊新宅明確表示,正“妥善解決船員超期服務的問題”。

漂了幾個月的船員上不了碼頭

14日,多位海員向第一財經記者反映,其所在的遠洋貨輪正靠泊在我國某沿海港口。該船於3月29日離開中國臺灣地區臺中港,其間航行於海上並於4月1日入境,到14日已在這個港口停了14天。

在此期間,申請休假的12名海員嚴格按照當地政府的防疫要求,“不下船,不落地”。工作期間始終戴口罩,每天下班都進行消毒處理等。

海員們說,4月10日,當地海關檢驗人員上船為12名休假人員做了核酸檢驗,結果都是陰性。12名休假海員同意在靠岸期間,等到申請的健康碼全部變“綠”後再休假,並且也同意下船後去指定的隔離地點再隔離14天,合格後再回家。

船上14天、船下14天,隔離再隔離,但海員們申請休假的要求仍然得不到當地有關管理部門的批准。

“當地不放行,而且還是13日臨時出來的政策。”“武漢都解封了,可我們在海上漂了幾個月的船員還不讓上碼頭,想不通。”有海員說。

海員們反映,申請休假的大部分海員已經在船上工作了10個月以上,都到了規定的休假期限,而且每個人都有必須休假回家的理由。有的海員老母親去世了,需要立即下船回家奔喪;有的海員母親已住院2個月,迫切需要照顧;有一名海員的父親突發腦溢血正在住院,也急需回家照顧。

“在船時間超期,對身心造成很大壓力。有的人已經出現了抑鬱傾向,迫切需要休假回家進行調養。”海員們反映。

回國難回家、隔離再隔離,海員們在家門口“海上漂”

知情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在舟山等地的港口存在這種情況。而且,不同的港口有不同的規定,有的同一省份執行標準也不一樣。比如在福建省,廈門港可以,福州港就不行;在山東,青島港可以,別的港就不行。

海員換班需要海關、海事、邊防、港航局等多個部門聯合審批,在某些港口就出現了問題——各自為政,相互推諉。“對於疫情防控政策,地方在執行的時候參差不齊,就像當初封村斷路一樣。”

“真應該關心一下這個群體。他們太弱勢了。”14日晚,一位遠洋貨輪的船長主動聯繫上第一財經記者。他反映,遠洋船員長期在船工作,實際隔離時間遠超14天,完全屬於低風險人群。船員們也支持嚴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舉措。“隔離倒也罷了,但各種各樣的特殊規定,把海員換班搞得很辛苦。”“真的要重視一下船員換班問題。船員的身心健康出問題,對於船舶也是很大的隱患。”

這位船長稱,無論疫情多麼嚴重,海運都沒有停止過,包括大宗商品、各種必需物資,海員們是全球經濟、物流鏈條上不可或缺的一環。雖然國家有關部門明確規定可以讓海員換班,但有的地方政府對政策的理解太過生硬。

“某些航線單是在海上航行都超過20天,回到國內還必須強制隔離14天。”這位船長說,他的船上已經有在船工作超過一年而無法公休的海員。“國內對境外人員的管控已形成一套嚴密程序,對海員的管理可以參照借鑑。提前報備,提前檢測就可以了。”

疫情打亂全球航運業生產秩序

航運界業內人士介紹,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亂了全球正常的航運生產秩序。船員換班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已經成為橫亙在全球航運發展面前的巨大阻礙。

目前中國的疫情發展進入放緩階段,製造業企業需求恢復加快,但全球除中國外疫情仍在快速蔓延,許多國家開始了一系列的“封國”、“封城”、“封港”等措施。

《中國交通報》4月11日的一篇報道稱,4月1日,國際海事組織(IMO)秘書長林基澤與聯合國秘書長、聯合國各機構負責人共同研究了新冠肺炎流行及其對航運業的影響,請求提供支持,請各國宣佈海員等為“關鍵工作人員”。

對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在船海員換班問題,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海事局等高度重視。

3月12日,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臺的《關於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在船船員換班安排的公告》要求,妥善解決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的在船船員換班困難問題,保護船員勞動權益。

回國難回家、隔離再隔離,海員們在家門口“海上漂”

該公告明確,航運公司應及時掌握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船舶到達港口的疫情防控措施,制定船員換班和船舶航行計劃,及時安排船員勞動合同或上船協議到期的在船船員換班;對於船員勞動合同或上船協議到期且船舶到達港口因疫情禁止船員換班的,航運公司在經船員書面同意後,可延續船員勞動合同或上船協議的期限,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船員在船前後連續服務期限不超過12個月;合同或協議延期後一個月內,航運公司應當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機構報備。

對於在船連續服務達到12個月的船員,航運公司應當立即安排船員換班,確因相關港口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安排船員換班的,應當立即安排船員在船休息。

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3月16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楊新宅介紹,目前,在國際航行船舶上工作的中國籍船員大概有8萬名。交通運輸部正“妥善解決船員超期服務的問題”。

有統計數據顯示,到今年5月底,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上將有近1萬名船員的勞同合同或上船協議到期。

保障船員權益和船舶正常營運

海員是一個特殊的群體,國際海事組織曾給予海員這樣的評價:“沒有海員的貢獻,世界上一半的人會受凍,另一半人會捱餓。”

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去年6月25日發佈的《2018年中國船員發展報告》白皮書顯示,截至2018年底,我國共有註冊船員157.5萬人,位居世界第一。

海運承載著我國50%以上的國內貿易運輸和90%的國際貿易運輸,包括95%的原油運輸和99%的鐵礦石運輸等重要能源運輸。海員對於我國實施“海洋強國”“航運強國”戰略和“一帶一路”倡議所起的作用至關重要。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原巡視員王明志此前表示,海運業體系一旦崩潰,不但影響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和經濟安全,也會影響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

第一財經記者從交通運輸部瞭解到,近日,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我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及其他國際組織使團和國際勞工組織(ILO)聯合召開了有關妥善解決船員換班困難問題的視頻會議。有關方面表示,船員換班困難已是全球問題,需要有關各方重視並提出相關措施,切實保障船員權益和船舶正常營運。

4月12日,交通運輸部、外交部等聯合發佈《關於疫情防控期間針對傷病船員緊急救助處置的指導意見》,要求全力做好在船發生傷病的船員的緊急救助,保障好船員基本權益。

回國難回家、隔離再隔離,海員們在家門口“海上漂”

根據3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發佈的《船舶船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2.0)》。船運公司應建立船員換班操作制度,明確與船員派出機構的船員換班管理責任,制定船員換班工作計劃,明確船員換班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並有效落實,掌握擬安排船員換班港口的疫情狀況,以及船舶上一掛靠港的疫情狀況,實施船員換班風險評估,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該《指南》規定,船運公司應指導船舶做好換班準備,督促船員換班前做好個人防護,確保船員換班在滿足換班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安全、穩妥地進行;加強與船舶計劃靠泊港口口岸部門的溝通聯繫,及時解決船舶、船員疫情防控中遇到的問題。

該《指南》還規定,國內航行船舶應當儘可能在中風險、低風險地區開展船員換班,高風險地區港口一般不進行船員換班;在境外疫情嚴重情況下,國際航行船舶應當儘可能在國內港口開展船員換班;船員換班應當按照換班地政府的要求,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

此外,船員換班全過程應當做好個人防護設備佩戴、體溫檢測等措施,如出現健康異常狀況的,應當立即暫停船員換班,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進行處理;換班船員經篩查發現有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和有發熱或有呼吸道症狀者需進行隔離的,應當嚴格遵守相關隔離要求,自隔離之日起至隔離結束之日止每天向航運公司報告健康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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