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高新區市場監管局關於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的公告

濰坊高新區市場監管局關於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的公告

根據《工商總局、稅務總局關於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企監字〔2016〕97號)、《山東省工商局關於持續開展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專項工作的通知》(魯工商辦字〔2017〕269號)等規定,濰坊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擬對具有以下情況的企業進行集中清理:

(一)2017、2018年度連續二年未依法報送年度報告且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前連續6個月以上(非公司企業一年以上)未進行納稅申報的企業,經現場檢查在其登記住所(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繫的企業。

(二)通過登記場所(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繫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超過兩年(含兩年)且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前連續6個月以上(非公司企業一年以上)未進行納稅申報的企業。其中,最近年度已年報公示的企業不包含在內。

(三)其他部門出具證明材料,可以直接證明企業成立後6個月未經營或者已經自行停業6個月的。

(四)其他有確鑿證據可認定為未實際開展經營的企業。

請存在以上行為的企業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內,及時補報年度報告併到濰坊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綜合監管科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或到濰坊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市場監管窗口辦理註銷登記。逾期不辦理的,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將根據《公司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稅收徵收管理法》相關規定吊銷營業執照。

特此公告

濰坊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

濰坊高新區市場監管局關於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的公告

編輯:何欣澤

來源:濰坊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濰坊高新區發佈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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