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说一下您对王安石的印象如何,他的变法为什么不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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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王安石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今江苏南京),赠太傅。绍圣元年(1094年),获谥“文”,故世称王文公。

历史上所有的变法都是对现行的制度作出修改,以便有利于王朝的统治。一个王朝从建立之初都实行不同的利益分配原则,突然有人要打破这个延续几代和不同势力的平衡利益的机制,肯定很多利益得益者是不愿意的。哪怕在当时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百姓不利于自己的制度推行。

王安石变法是对宋神宗和王安石一对君臣针对当时北宋的社会矛盾提出的革新措施,目的富国富民,但触动原有利益得益者的利益,因此,改革阻力很大。

还有就是在变法中操之过急,没有妥善处理在新法实施中具体细节,在不同的社会阶层激起新的矛盾,受损失比变法之前更大,因此,旧势力借机就有复盘的借口,在不同的利益阻碍下,触动王朝的统治,这是任何帝王都不会的看到,所以宋神宗妥协了,就有司马光上任宰相后的彻底废除变法的做法。

就个人而言,在封建时代,任何变法都是为了服务王朝统治的做法,王安石是个有才华的人,同时也是仕大夫阶层特有的知识分子特点,变法没有对错,无论成功和失败,都是时代的产物,只不过在他在那个时代作出那些惊天的变动,势必不会那个时代所追着,如果在一个变革时代如春秋战国,可能他的变革会成功!


银河鉴史


王安石是个怪人,思想人品都异乎寻常。

学生时代很勤勉,除去语言学极糟糕外,还算得上是个好学者,当然是宋朝一个主要的词人。不幸的是,徒有基督救世之心,而无圆通机智处人治事之术,除去与他本人之外,与天下人无可以相处。毫无疑问,他又是一个不实际的思想主义者。


王安石平时不注意自已的饮食和仪表,衣裳肮脏,须发纷乱,仪表邋遢,他也是以此等恶习为众所周知的。苏洵在《辨奸论》的文章到画王安石说:“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又说他“囚首丧面而谈诗书”。王安石是否喜欢以这样特点异乎常人,我们无从知道,但是一个人把精力完全倾注在内在的思想上,自然会忽略了他的外表,这话倒不难想信。讲两个故事:


一个是穿衣的故事。这个故事说他从来不换他的长袍。一天,几个朋约他去洗澡,在他由浴池出来之前,朋友特意偷偷地留在外头一件干净的长袍,用以测验他是否知道衣裳已经被换了。王安洗完出来,把那件新袍子穿上,朋友动了手脚,他完全不知道。不管怎么样,他总是身上穿了件衣裳就行了。

一个是吃饭的故事。这个故事说他只吃摆在他眼前最近的菜,离他远的不吃。朋友们为了测验他,第一天在眼前摆了盘鹿肉丝,他吃了。朋友告诉他太太,说她丈夫爱吃鹿肉丝。他太太说:我不相信,他向来不注意吃什么,怎么突然爱吃鹿肉丝了呢?朋友说:在吃饭时他不吃别的盘中菜,只把那盘鹿肉丝吃完了,所以我们才知道。他太太问:你们把鹿肉丝摆在什么地方?朋友说:摆在他正面前。他太太明白了,向众人说:你们明天把别的菜摆在他面前,看会怎么样。第二天,朋友把菜的位置换了,把鹿肉丝放在了离他最远的地方,大家留意他吃什么。王安石开始吃靠近他的菜,桌子上的鹿肉丝,他竟然不知道。



王安石政治人格的缺失,最终导致轰轰烈烈的变法功败垂成。

熙宁二年(1069).赵宋王朝“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积贫积弱,已渐成沉疴之躯。王安石这时认为,要要强盛赵宋国,那就要富国强兵,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用雷霆行动将散握在富商巨贾手中的天下之财尽数掌握在朝庭手中。基于这样一种想法,王安石的变法很快就有了犀利而极富针对性的内容,很短的时间内,“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等一系列新法相继出台,并迅速推行。



王安石在改革中执着有余,而器量不足。

“登临送目,正故国晚秋,天气初肃。千里澄江似练,翠峰如簇。征帆去棹残阳里,背西风、酒旗斜矗。彩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

念往昔,繁华竞逐。悲恨想续。千古凭高对此,漫嗟荣辱。六朝旧事随流水,但寒烟、衰草凝绿。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

这首《桂枝香》曾是英宗当政时,王安石在金陵的一首怀古之作,词中充满了郁闷之情,然而彼时,当冲在变法最前面的王安石再次吟唱起自已的这首旧作,充溢心头的已是一份志在必得的自信和革故鼎新的豪情。



然而随着变法的深入,不仅来自各方的阻力越来越大,作为操盘手,王安石本人政治人格的缺失也日渐显现。一个成熟的政治家,不单有刚毅执着的个性,清晰明确的思路,明于治乱的能力,更要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团结更多可以团结的力量。可是,身为一国宰相的王安石却是执着有余,而器量不足。


由于变法的主旨就是要对富商巨贾们开刀,而恰恰是这些人掌握着国家的话语权,尽管有皇帝站在这场政治革改的背后,但并不意味着拿着一把尚方宝剑可以扫除变法路上的所有障碍,而这个道理,一心要狂飙突进摧枯拉朽的王安石显然没有在意。

听不进不同意见,打击报复心极强。对于雷霆之势横扫全国的变法运动,司马光等一班保守派“痛心疾首”地列出其四大罪状,直言新法“舍是取非,兴害除利,名为爱民,其实病民,名为益国,其实伤国”。在朝中,像司马光这样从一开始就对变法抱着抵触情绪的自然大有人在。



但是,在众多的批评之声中,实际也不泛一些善意的批评,如苏轼就并不是否定新法,而是就其中的一些操作方式提出过一些质疑,而对王安石有提携之恩的文学泰斗欧阳修更是变法的支持者,只不过对变法的做法有些异议。然而面对这么多的批评,王安石显然缺乏甄别善恶的能力和从善如流的度量,凡是对变法提出批评的朝臣,都被其视作因循守旧,尸位素餐之辈,在他的力奏下,神宗先后罢免了一批反对变法的官员。


御史中丞吕公著被外放颖州,御史刘述、刘琦、钱镠、孙昌龄、张晋、陈襄等人相继被贬,老臣富弼被解除相位,苏轼更是数度外放,就连恩师欧阳修和好友曾巩也被王安石视同陌路。

“拗相公”是世人对王安石最公道的评判。对于王安石的这些做法,很多人都表达过不满,唐介曾说王安石“文行甚高,狷狂少容”,吕悔则认为其“虽有时名,然好执偏见,不通物情。若在侍从,犹有可容,若为宰相,天下必受其害。”



当王安石和神宗皇帝面对日渐清冷的朝堂,当荒凉的择路充满了颠沛流离的外放朝官,王安石的执拗个性和器小少容的胸襟,不仅让其失去了壮大新党阵营让更多德高望重之臣为之效力的机会,更使这场有着美好初衷的变法成为不被祝福的跛脚政治。

(文中插图来源网络)


知之行之


改革的最主要支持者宋神宗在关键时刻发生了动摇,宋神宗死后司马光出任宰相,彻底废除新法,连很有成从各项经济上改革内容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新法规模甚大,其中理财方面最为重要,受到时人抨击。平情而论,王安石变法遭到失败,也不能完全推到守旧派反对上,他的政策和做法都值得检讨。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宋神宗问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设,以何为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变法也正式开始。

王安石变法前后将近15年,改革法令涉及国家财务、政治、军事各个方面。《均输法》《青苗法》《免役法》《保甲法》等,每项新法令出台后,基本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国家收入增加,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得以缓解,中、上级官员和皇室减少了一些特权,乡村上户地主和下户自耕农减轻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

新法令颁布,就会有旧制度废除。创新进程中没有和谐,总是冲突为上。反对派的利益受到越来越多的威胁,变法的实也受到影响。

随着王安石辞职归乡、变法集团新人上位、宋神宗的病逝,朝廷中,新旧两派的争吵不断,内斗、争权、清洗、报复等一系列的举动,使变法最后以失败告终,而北宋势力渐渐削弱。

熙宁元年二月,王安石为推动变法设立了“制置三司条例司”,它的职能是将原本宋朝的财政由三司掌握,成为政府最高的财政机关。

制置三司条例司除了研究变法的方案、规划财政改革外,亦制定国家一年内的收支,并将收入定其为定式。此机构的设立为以后变法的出台和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年,变法有了实质行动。宋神宗任命宣弼为首相,王安石参知政事。然而变法并不是是靠一个人能完成的,它需要一个团队来合作,宋神宗命王安石组建自己的团队,最初的团队成员有吕惠卿、苏澈、程颢、章惇、薛向、吕嘉问等,变法也正式开始。

变法中第一项法令出台,是为了解决国家财政问题,王安石以“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为主导思想。

在熙宁年(公元1069年)七月,由制置三司条例司议定,《均输法》出台。设发运使总管东南六路的赋税收入,掌握供需情况。凡籴买、税收、上供物品,都可以“徙贵就贱,用近易远”。对于京都库藏支存定数,以及需要供办的物品,发运使有权了解核实,使能“从便变易蓄买”,存储备用。此法令的好处是既保证了朝廷在物资方面的需要,又节省了购物钱钞和运费,还减轻了人民的负担。最主要的是没有损失官员半分的官场收入,国库中的银子也翻番地增长。

《均输法》等同于国家开了个买办公司,既然是买办,必定有出售,一定会和商人们争利润。但在皇权时代,即使商业繁华的北宋,商人的地位永远都是最低,和皇家争利润,那是不明智的。所以,《均输法》出台后,北宋“豪商大贾皆疑而不敢动”。

王安石变法的第一步以胜利开头,宋神宗看到《均输法》带来的好处,更是鼎力支持,而对《均输法》提出反对意见的官员均被驳斥、贬出京城。

同年九月,史书上最有名的法令出台――《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国家出钱来稳定实价收购,遇粮价贵,国家较市价降低出售,反之,则较市价增贵收购。凡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

此项法令关系重大,它涉及了国家之本一农业。想要变法,必须稳扎稳打地进行,王安石知道这一点,曾上奏变法的事,缓变会有利,急做害处多。

《青苗法》在全国范围推广,阻止是来不及了,只能顺着往下进行,但在实施中出现了诸多的问题,正应了那句老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青苗法》阻碍了官僚、大地主的生财之道,强制借贷现象层出不穷,地方官员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而且随意提高利息,加上官吏为了邀功,额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勒索,百姓苦不堪言。

为了弥补《青苗法》的不足,另一项法令也快速出台一《农田水利法》,条约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在王安石的倡导下,一时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

北方在治理黄、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不成了良田。可是没有达到变法派想要的效果,反而官僚、大地主的利益威胁越来越大,反对变法的声音是越来越多,奏折越术越厚。反对派的司马光亲自写信与王安石“辩论”,名将韩琦也亲自上奏宋神宗。

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二月,宋神宗下令废止《青苗法》,命令一出,王安石立即请假回家,不再上班,反对派们欢声雷动,《均输法》和《农田税立法》因《青苗法》的倒台,也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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