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時代的噪音》,我發現當代年輕人的青春和美國六十年代挺像

S:你的青春太长了,不好。

M:有说乎?

S:心灵是主体、青春是客体,如将主体客体说作主人客人,那么,去了、再来的客人是可喜的,赖着不走的客人是可厌的。

M:美丽的比喻!

S:不,心灵这位主人是好客的,它还要相继接待很多客人,如果青春这位客人赖着不走,别的客人就不来了。

木心的这句话完全满足了我对青春的向往,我多渴望能永远年轻啊,所有的衰老都只能化作云烟,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幻想。

看完《时代的噪音》,我发现当代年轻人的青春和美国六十年代挺像

这世界上大概还有人能够研发出来那些真能长生不老的药,于是我大概能做的,也是保持心灵上的青春。

也难怪海明威要以吞下那杆烟枪的子弹的方式结束自己的一生,那时候他眼中闪过的,大概是对自身衰老的无助,还有对青春的难以忘怀。

于是,如果保持心灵上的青春,也许就是像保尔·柯察金似的跟随心中的热爱而奉献一生吧。

所以我喜欢《时代的噪音》中的那群人,他们是一批来自底层的乐队歌手,在底层的生活让他们更加想要去记录乃至打破这个时代。

同时他们也深知那里人民生活的苦难、上层的贪腐,而甘愿化作斗士,用他们的吉他战胜了枪炮,他们相信歌声的力量,并将一生奉献在音乐以及运动中。

看完《时代的噪音》,我发现当代年轻人的青春和美国六十年代挺像

当我看到他们在的美国的六七十年代,我无比羡慕,不是因为在那时出现的足以奠基未来的科学成就,其实他们也比不上文艺复兴更能引领文学和思想的未来。

而是因为这个年代的思想,达到了这个世纪以至现代的顶峰,与他们相关的,就是爆发于那时的种族冲突、越南战争以及一切运动。

现代的生活当然不比过去更好,但人们习惯于歌颂现在而不愿改变。

于是当初的音乐要面对的手枪炮弹现在已经变成了甜甜的爱情。

但其实两者又有什么高下之分呢?音乐无疑是时代的产物,而这个现象也只不过是顺应时代的潮流而发生的变化。

心理学上认为在20岁左右人的性格就已经定型了,这时候他们所做的事情将决定他们的一生,照这么来说,那个时代抗争的年轻人他们的一生也将是抗争的一生。

看完《时代的噪音》,我发现当代年轻人的青春和美国六十年代挺像

但我无可忘记的是他们青春的模样,毫无疑问,他们拥有着他们自己的青春,鲍勃·迪伦、琼·贝子....他们都在那个年代开始思索,开始改变,开始抗争,他们的未来也因此焕发青春的力量。

我不习惯于称赞英雄,就像鲁迅先生所说的想要杀死一个人可以"捧杀"或者"骂杀",当人人都在称赞的时候,我愈发想要反对,因为英雄本身就是个一体两面的动物,他们的背后我们并不清楚,当他从人群中走出来时候也理应受到人群的审查,而这审查,最主要的大概就是时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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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经过了时间检验的人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当我在书中寻找的时候,也在追忆着他们的年华。

那是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数万人在放声歌唱,用自己的行为表达着自己的对于美国的愤怒以及态度,集结了一大帮在美国真正做音乐的人,瞧瞧这些名字吧:布鲁斯·斯普林斯汀、琼·贝茨.....这些人足以书写整个音乐历史。

而我所说的真正,不只是对音乐本身的考量,还有此时音乐人的一种特色:关注社会民生。他们尽情把对社会的关心、对国家的热爱倾注其中。

看完《时代的噪音》,我发现当代年轻人的青春和美国六十年代挺像

他们相信除了眼下的美国外,还有一个处于他们思想深处、心目中的美国,那就是他们为之努力的象征。

到了现在却有了改变,如今这个秀场般的世界那些所谓歌手明星以摇滚或音乐的名义扭着屁股,卖弄自己的才艺,而"英雄"也登上了舞台的时候,我只感觉到无比的厌恶,这一切都是作秀,粉丝决定明星也不过是个笑话,这都掌握在那些资本家和制作人的手中,而我开始无比怀念那个极度纯粹的时代。

看完《时代的噪音》,我发现当代年轻人的青春和美国六十年代挺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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