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徵求意見:取消外資金融機構入股信託公司10億美元總資產要求

本報訊 4月14日,《中國銀保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共計7章77條,本次修訂重點圍繞以下四個方面:一是進一步規範明確信託公司行政許可准入標準,強化與其他監管政策和指導意見等有效銜接。二是落實進一步對外開放政策,取消外資金融機構入股信託公司10億美元總資產要求。三是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優化許可流程程序,簡化申請材料。四是強化監管導向,匹配行業發展實際,鼓勵信託公司開展本源業務,引導信託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助推信託業轉型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1日,銀保監會發布《信託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取消了境外金融機構入股信託公司應具備的“總資產不少於10億美元”的數量型限制門檻要求,進一步放寬了政策約束,實現了內資與外資股權政策上的平等。

連續監管政策的導向也將加速信託業對外開放,吸引境外金融機構進場。

不過,近年來,外資頻頻撤離信託公司,有外資參股的信託公司僅剩下7家。據瞭解,目前國內共有紫金信託(三井住友信託銀行,19.99%)、國通信託(東亞銀行,19.99%)、中航信託(華僑銀行,19.99%)、中糧信託(蒙特利爾銀行,19.99%)、百瑞信託(摩根大通,19.99%)、北京國際信託(威益投資,15.30%)、新華信託(巴克萊銀行,5.57%)等7家信託公司擁有外資背景。(記者 邢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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