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養父的“修養”,懂法律的禽獸更可怕!

之前传出的总裁性侵未成年网名一案还没有更多处理结果,而随后传出更多的消息则让人更可气。

报道称,鲍某是在受害女孩年满14周岁之后对她实施了性侵。

禽兽养父的“修养”,懂法律的禽兽更可怕!

我国法律规定:和年满14周岁以上的发生性关系,违背妇女意志的,则构成强奸罪(如果是女孩自愿就不算犯法);和14周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与否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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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这个“衣冠禽兽的鲍毓明”不愧是学法律出身,特意选在2015年12月31日,女孩刚满14周岁时对其伸出了魔爪。现在女孩必须证明她是非自愿的,但以鲍律师的法律意识,或许早就给自己留足了后手。

而事情过去一段时间,想找到定罪的证据就成为了难点,证物证人都没有或者被掩盖,就连鲍某电脑中保存的成人伦理片也消失了。

所以关键点在于关于“违背妇女意志”的证据认定问题,这就是此案的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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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提醒类似情况的家庭,提醒女性,一定要对自己安全和家人多做考虑,人面兽心的禽兽防不胜防。

强烈建议强奸罪应该加重刑法,三年起刑太轻了,还得加上财产处罚,把当事人全部财产没收,补偿给受害人!要不太便宜这些禽兽了!要不即使定罪判刑,那些禽兽出狱后还可以享受优越的物质条件。#中兴通讯独董鲍毓明性侵养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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