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自願發生性關係,在下列情形之下,依然認定強姦罪!

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在下列情形之下,依然认定强奸罪!

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在下列情形之下,依然认定强奸罪!

“山东高管被指性侵养女案”引起网络热议并持续发酵。而对于少女李星星(化名)的遭遇,当事人鲍某明却予以否认,他坚称少女说法纯属捏造,声明“会证明我的清白,也会追究她的诬告、陷害、诽谤的责任”。

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在下列情形之下,依然认定强奸罪!

对于整个案件,现在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论。不过,我们可以关注一个《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其中有一条幼女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论处。


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在下列情形之下,依然认定强奸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幼女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论处。

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对于强奸未成年人的成年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一般不适用缓刑。

小编想说,强奸幼女者泯灭人性、心灵扭曲,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一辈子受到道德的谴责!

【解密中国大案】合集——第1篇至1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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