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召開在即,信春鷹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召開在即,圍繞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地位、特點、優勢、如何更好堅持和完善等問題,

言之有理工作室專訪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機關黨組副書記信春鷹。

言之有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國家治理體系中居於何種地位,有何優勢?

信春鷹:在我國國家治理體系中,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體現國家性質、決定國家權力的來源和運行方式,回答了誰來治理國家、怎樣治理國家、國家治理要實現什麼目標等一系列根本問題,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力支撐。

在我國,支持和保證人民實現當家作主,主要途徑和制度載體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進行了11次鄉級人大代表直接選舉、10次縣級人大代表直接選舉。人民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把國家和民族的命運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能夠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和國家治理中得到全面貫徹、充分體現和有效執行。例如,在黨的領導下,從1953年開始,我們從實際出發制定經濟社會發展五年規劃(計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後實施。經過人民代表大會的審查和批准,在形成廣泛共識的基礎上動員全社會力量,有目標有步驟地推進各項事業,有針對性地解決前進中的問題,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言之有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中如何發揮作用?

信春鷹: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以憲法為統領,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比如,建立並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制定國家機構的組織、職權、運行規則方面的法律,制定各種行政法,制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制定民族區域自治法,根據“一國兩制”方針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等等。截至目前,我國有國家立法275件、行政法規700餘件、地方性法規12000餘件,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實現了有法可依。

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監督職權,不斷加大對法律實施監督的力度,督促有關方面落實法定責任。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對行政法規、監察法規、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等進行備案審查,實行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和尊嚴。依法行使監督權,確保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促進“一府一委兩院”依法行政、依法監察、公正司法,確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維護。

言之有理:如何在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信春鷹:堅持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我國的立法,在程序上確保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確保每一項立法都體現憲法原則和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在每年召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政府工作報告和“兩高”工作報告都是國家機關向人大負責、向人民負責的重要方式。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以保證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為己任,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傾聽人民意見和建議,暢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達渠道,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

加強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職能,把權力運行置於人民監督之下。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權是我國憲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代表國家和人民執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監督權。要健全人大對“一府一委兩院”的監督權,確保法律得到正確實施,確保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正確行使,公民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維護。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加強依法監督,確保國家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得到遵守和執行。

發揮人民代表作用,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人大代表通過各種制度化渠道反映人民群眾的訴求,是“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重要途徑。多年來,各級人大常委會形成了一整套服務人大代表履職的工作機制。例如,提出議案和建議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的重要方式,對國家各方面工作具有重要推動作用。再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一些地方建立基層立法聯繫點,一些地方人大常委會也建立立法聯繫點,為國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直接聽取人民群眾意見提供便利渠道。各級人大代表通過多種方式瞭解社情民意、反映群眾訴求。各級人大常委會不斷完善代表聯繫制度,健全代表聯絡機制。人大代表聯絡機構認真辦理代表議案建議的收集、整理、分發,督促有關方面研究回覆代表,做到跟蹤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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