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地兩名副市長辭去職務

鹹 寧

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何開文等同志辭去咸寧市人民政府

副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0年4月21日咸寧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何開文、汪凡非同志的辭職請求和《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咸寧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20年4月21日決定,接受何開文、汪凡非同志辭去咸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報市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 免 名 單

(2020年4月21日咸寧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任命:

肖創彬為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汪波為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免去:

甘正良的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潘盛禮的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