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认为狗是伴侣动物,狗要不要户口,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狗?

南方本色


就应该这样,大多数狗肉都是非法来源,这其中就有,看家护院的忠犬,孩子的玩伴,失独老人的寄托,就是不能吃


不用名字也行


我看了农村农业部提出的草案,太笼统了,太单一了聊聊数语就将狗提到与人类平等地位。

既然认定了狗是伴侣,和国际上那些西方国家文明接了轨,那就得按人的伴侣待遇对待狗,以下有这几条建议;

一、狗是否需要上户口认定身份,去外遛达要验明正身,因为是伴侣凡是人可以进去的地方狗是否都可进去,比如高级饭店,豪华影院,还有各种会场。

二、因为狗已是人的伴侣,出行方式是否有应该有所改变,既然是伴侣就应该是平等的,总不能在家在外老用绳拴着伴侣吧,是不是应该抱着它们出门。

三、狗即然是人类的伴侣,人们总不能虐待狗伴侣吧,不是打就是骂这样就属于家暴了,是不是可以报案立案了。

四、杀狗吃狗以后那就是犯罪行为了,还有在狗(伴侣)市场,有人专门贩卖伴侣(狗)婴儿、童儿,伴侣(狗)妇女伴侣(狗)丈夫。狗伴侣市场存在是否合法。

五、对那些贩卖拐卖狗伴侣的人,是否应该和人类贩卖拐卖妇女儿童人口罪一样,怎样立案侦察,怎样起诉,怎样量刑定刑也要制定出法律法规。是不是应该为了狗伴侣成立个特别法庭以审理这些案件。

六、既然把狗的地位提高到人类的伴侣,所以它们应该享受到人的权力,各项法律法规都要跟上,我们不能只局限跟西方世界文明接轨,而且我们还要超越西方文明,我们要重启一个新的文明高度,让西方文明与我们接轨。

最后,大疫之中全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与全体医务工作者团结一致,经过艰辛卓越努力奋斗,只是取得了节段性的胜利,在还没有完全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之前,个人认为现在全国军民和白衣卫士们正在努力的奋斗艰辛工作之时,让全国军民少分些心为盼。

那些狗伴侣之事是否过一段时间,在一个比较合适而且切合时宜之时,再提出来讨论是否更好些。以上文字希望广大网友提出更好的建议与斧正。


九天牧马


狗是养狗人的伴侣,不是所有人的伴侣,是所有人讨厌的动物,因为狗会伤人而且染了病毒是没有得医的,狗晚上动不动惊醒人,让人休息不好,狗随地大小便让人不注意踏上,所以养狗百害无一利人人讨厌,不用入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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