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官”和“吏”的區別:一個是部門主管,一個是小職員

喜歡宋朝歷史的朋友應該都會聽過“縣官不如現管

”的說法,宋朝的知縣真的比不上他手底下做事的小吏嗎?我們先不急著分析這個觀點的對錯,先來看個小故事。

宋朝的“官”和“吏”的區別:一個是部門主管,一個是小職員

宋江

宋江一怒之下,殺了小妾閻婆惜,閻婆便到縣衙狀告宋江殺死她的女兒,要知縣大人捉拿宋江歸案。

知縣問道:“甚麼殺人公事?”婆子告道:“老身姓閻。有個女兒喚做婆惜,典與宋押司做外宅。昨夜晚間,我女兒和宋江一處吃酒,這個唐牛兒一徑來尋鬧,叫罵出門,鄰里盡知。今早宋江出去走了一遭,回來把我女兒殺了。老身結扭到縣前,這唐二又把宋江打奪了去,告相公做主。”

宋江是知縣的人,兩人的私交非常好,知縣自然想要幫宋江開脫罪罰,想要拿唐牛兒抵罪,便先讓官差杖打唐牛兒,隨後關押到牢裡,打的就是“屈打成招”的主意,不料卻被張文遠(閻婆惜偷的漢子)識破。

那張文遠上廳來稟道:“雖然如此,現有刀子是宋江的壓衣刀,必須去拿宋江來對問,便有下落。”

知縣吃他三回五次來稟,遮掩不住,只得差人去宋江下處捉拿。

宋朝的“官”和“吏”的區別:一個是部門主管,一個是小職員

閻婆惜

從《水滸傳》中的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出:知縣在縣衙內並不能夠一言堂,他還是要受到底下押司們牽制的,知縣辦事也得講究合情合理,因為知縣還會受到上級官員的管轄,押司張文遠只說了一句,相公不與他行移拿人時,這閻婆上司去告狀,倒是利害。倘或來提問時,小吏難去回話”,知縣儘管心中不願,但也只能派遣朱仝、雷橫去宋家莊搜捕宋江。

知縣是縣裡的一把手,押司相當於縣裡的公務員,按理說知縣是押司的上級,不應該會受到押司的影響,然而事實恰好相反,知縣在做重大決定前多半都會先和底下這幫押司們商議,這是為什麼呢?我們先來了解下“吏”的來歷。

何為“吏”,何為“官”

何為“吏”?《說文解字》中是這樣解釋的。“吏,治人者也”。

“吏”本是指為皇帝分擔事務,處理公事,管理百姓的一種官職,漢朝後,“官”和“吏”分開,“官”為皇帝處理政事,“吏”為“官”管理百姓,負責處理朝廷和百姓的事務。

漢以後的“吏”,一般指沒有官職的替官府辦事的人員,他們拿朝廷的俸祿,幫助地方官員處理日常事務,卻沒有正式的編制,大抵和現在的行政單位的合同工身份差不多。

宋朝的“官”和“吏”的區別:一個是部門主管,一個是小職員

《催科》雲:“官如大魚吏小魚,完糧之民其沮洳。官如虎,吏如貓,具體而微舐人膏。

此句出自《十朝詩乘》,清代龍顧山人寫的雖是清朝的事情,但是歷朝歷代都能夠找到驗證,官吏腐敗貪汙絕不是一朝一代的事情,而是貫穿了整個中華的發展歷史。

《水滸傳》中最出名的“吏”,應該非宋江莫屬,宋江在鄆城縣當差的時候,擔任的便是押司的工作。

何為“押司”

據《宋史·職官志》記載,群牧司與臨安府吏員皆有押司官,其名為官而實為吏。

也就是說,押司雖然掛著官名,其本質上還是替知縣打工的小吏,宋江擔任的押司一職嚴格來說是為知縣辦事的,是知縣私人選聘的人才。

難怪在宋江出事後,知縣百般推脫就是不願緝拿宋江,在抓到宋江後也只是象徵性的將宋江刺配到江州,要知道江州可比林沖去的苦寒之地滄州好多了。

知縣之所以如此庇護宋江,在我看來有三個重要原因:一是兩人私下裡的交情非常好;二是知縣看重宋江的品行,仗義疏財,有情有義;三是宋江非常能幹,為他分攤了很多公事,宋江一走他就不能像以前那般清閒啦,於公於私他都不想緝拿宋江,甚至一度想找人為宋江頂罪。

宋朝的“官”和“吏”的區別:一個是部門主管,一個是小職員

“官”和“吏”的關係

兩者的關係說來複雜,其實也很簡單,我就拿現在的企業分工來做這個比喻:

皇帝是公司法人代表大BOSS,負責把控公司的發展大方向;“官”是公司的主管,負責官吏各個地區的公司業務;“吏”是主管通過面試招進企業的員工,主管負責給他們分配業務,“吏”負責具體執行。

現在的企業中,主管和員工之間是存在矛盾的,古代的“官”和“吏”之間也是存在矛盾的,他們的主要矛盾在於:官員們紙上談兵瞎指揮,站著說話不腰疼,小吏們因為官員的一句話跑斷腿,事情辦好了自然皆大歡喜,要是辦不好還得挨板子,真是打到你屁股開花,幾個月下不來床的。

宋朝的“官”和“吏”的區別:一個是部門主管,一個是小職員

當然,小吏們自然不會那麼老老實實的聽從縣大老爺的安排,例如鄆城縣的張文遠就很有自己的主意,他抓住知縣想偏袒宋江,但是宋江殺人證據確鑿的弱點,一方面指閻婆到縣衙告狀施壓,一方面用到上級部門脅迫知縣大人,實現了捉拿宋江為情婦報仇的目的。

張文遠在眾多胥吏中算是老實的了,胥吏專權是封建社會的一大頑疾,因為在封建王朝中,每一項具體措施的施行,都是由底層的“吏”來執行完成的,“吏”的貪汙和腐敗極為普遍,宋人葉適曾在《水心集》中感嘆:“今世號為公人世界”,即當今這個朝廷,已經是衙役們的天下。

宋朝的“官”和“吏”的區別:一個是部門主管,一個是小職員

狂生君說:

在歷史的長河中“官”和“吏”皆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兩者的角色由合到分,由最初的統一整體“官吏”,分為“官”和“吏”兩個部分。

“官”指派任務,統籌一方;“吏”接受任務,具體執行。

它們共同組成了統治王朝的根基,卻也因腐敗、貪汙等問題被釘上歷史的恥辱柱,其實我們從客觀的角度來看待的話,兩者的角色職能其實是相互補充,他們互相協作處理了國家大小事務的處理,使得皇帝只需要發號施令,指出方向,國家這個龐大的機器便在他們的推動下轟隆隆的開了起來,至於會開到哪裡?誰也不知道。

宋朝的“官”和“吏”的區別:一個是部門主管,一個是小職員

參考文獻:

《水滸傳》

《十朝詩乘》

《說文解字》

《宋史》

《水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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