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到北齊的爵位衍變史:名將段韶為何已封王爵,又能身兼公爵?

一、北齊名將段韶的爵位疑雲

南北朝時期,歷史人物眾多,政權更替頻繁,制度推陳出新。要想縷清這段歷史,著實不易。哪怕是一些正史記載,讀後也往往令人一頭霧水。比如翻開《北齊書段韶傳》,就會發現這樣的記載:

《北齊書 卷十六 列傳第八》:

(1)尋從高祖出晉陽,追爾朱兆於赤谼嶺,平之。以軍功封下洛縣男......後恩賜父榮姑臧縣侯,其下洛縣男啟讓繼母弟寧安。


(2)俄而侯景構亂,世宗還鄴,韶留守晉陽......封長樂郡公。世宗徵潁川,韶留鎮晉陽。別封真定縣男,行幷州刺史。顯祖受禪,別封朝陵縣,又封霸城縣,加位特進。啟求歸朝陵公,乞封繼母梁氏為郡君。顯祖嘉之,別以梁氏為安定郡君。又以霸城縣侯讓其繼母弟孝言。論者美之。


(3)盟訖,度白額終不為用,因執而斬之,並其諸弟等並傳首京師......顯祖嘉其功,詔賞吳口七十人,封平原郡王。


(4)十二月,周武帝遣將率羌夷與突厥合眾逼晉陽......既而交戰,大破之,敵前鋒盡殪,無復孑遺......世祖嘉其功,別封懷州武德郡公,進位太師。


(5)護既得母,仍遣將尉遲迥等襲洛陽。詔遣蘭陵王長恭、大將軍斛律光率眾擊之,軍於邙之下,逗留未進......韶以彼徒我騎,且卻且引,待其力弊,乃遣下馬擊之。短兵始交,周人大潰......車駕幸洛陽,親勞將士,於河陰置酒高會,策勳命賞,除太宰,封靈武縣公。


(6)二月,周師來寇,遣韶與右丞相斛律光、太尉蘭陵王長恭同往捍禦......城潰,獲儀同薛敬禮,大斬獲首虜,仍城華谷,置戍而還。封廣平郡公。


(7)是月,周又遣將寇邊。右丞相斛律光先率師出討,韶亦請行......韶疾甚,先軍還。以功別封樂陵郡公。

這七條記載,概括了北齊名將段韶一生獲封爵位的情況:

段韶在青年時,追隨高歡攻打爾朱兆,被當時的北魏政府封為下洛縣男。後來段韶的父親段榮去世後,段韶將自己的爵位下洛縣男讓給了自己的弟弟,而本人承襲父親的爵位姑臧縣侯。高歡死後,侯景叛亂,段韶因為留守重鎮晉陽有功,被當時的東魏權臣高澄封為長樂郡公,同時“別封”真定縣男。而等到高洋建立北齊後,段韶又被“別封”為朝陵縣公和霸城縣公。段韶把朝陵縣公爵位讓給了繼母梁氏,霸城縣公爵位讓給了自己的異母弟弟段孝言。

侯景之亂時期,北齊盡佔南梁淮南之地,當地梁人東方白額在淮南反抗北齊軍隊。段韶平定東方白額後,進封為平原郡王,位列北齊異姓王。後來,北周武帝宇文邕聯合突厥入侵北齊,段韶率軍將其擊退,又被“別封”為“武德郡公”。等到武成帝高湛時期,北周、北齊邙山大戰,段韶與北齊另外兩大戰神斛律光、蘭陵王高長恭通力合作,擊潰北周主力,被封為“靈武縣公”。再後來,又被封為“廣平郡公”。直到去世前,再次被封為“樂陵郡公”。

魏晉到北齊的爵位衍變史:名將段韶為何已封王爵,又能身兼公爵?

北齊名將段韶

從以上記載可知,段韶早在齊文宣帝高洋時期就已經位列郡王了。可奇怪的是,在被封王后,段韶卻又接連四次獲封公爵。而這種情況,在《北齊書》中還不是孤例,我們再看一段關於蘭陵王高長恭的記載:

《北齊書 卷十一 列傳第三》:蘭陵武王長恭,一名孝瓘,文襄第四子也。累遷幷州刺史。突厥入晉陽,長恭盡力擊之。芒山之敗,長恭為中軍,率五百騎再入周軍,遂至金墉之下,被圍甚急,城上人弗識,長恭免冑示之面,乃下弩手救之,於是大捷。武士共歌謠之,為《蘭陵王入陣曲》是也。歷司州牧、青瀛二州,頗受財貨。後為太尉,與段韶討栢谷,又攻定陽。韶病,長恭總其眾。前後以戰功別封鉅鹿、長樂、樂平、高陽等郡公。

高長恭是高澄第四子,北齊建立後,被封為蘭陵王。但是貴為宗室,位列王爵的高長恭,又陸續別封鉅鹿、長樂、樂平、高陽四個郡公爵位。

常言道,“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段韶與高長恭,為何在已經獲封王爵、位極人臣的情況下,又會獲得級別較低的公爵爵位呢?要想搞清楚這個問題,就要了解北齊複雜的爵位制度。而北齊的爵位制度,又可追溯至魏晉時期。

二、魏晉時期的爵位制度:從“二十等爵”回到“五等爵”

我國爵位的歷史源遠流長,按照《周禮》記載,西周至春秋時期,周天子為王,諸侯爵分五等,即公、侯、伯、子、男。諸侯分封建國,各國擁有完全獨立的治權。要說明的是,由於年代久遠,西周的爵位制度是否如《周禮》記載,一直存在較大爭議。而秦朝的爵位制度則與周制有很大不同,分為二十等,爵位均不裂土分封。其中最高等為徹侯,其次為關內侯,只有這兩個爵位擁有封邑。

漢承秦制,繼續使用秦朝的“二十等”爵位,“徹侯”為了避諱漢武帝劉徹名諱,改成“列侯”,同時增設王爵。漢高帝劉邦實行秦朝“郡縣制”和西周“封國制”並行的制度,規定“非劉氏不王,非軍功不侯”。諸侯王在封國內享有行政權,自置官僚,朝廷僅置王太傅輔佐。而列侯則等同諸侯,封地稱國,大者萬戶,小者五百戶,封地由朝廷指派的侯國國相(級別同縣令)和列侯自置的官僚共同治理。因此,異姓臣子能夠封侯是極大的榮耀,這也是李廣將軍一生都想封侯的緣故。

魏晉到北齊的爵位衍變史:名將段韶為何已封王爵,又能身兼公爵?

爵,喝酒的器皿,用以體現尊貴

列侯風光無限,其他的“十九等”爵位則漸漸退出了歷史舞臺,爵位實際上僅存王爵和列侯。後來,漢武帝頒佈“推恩令”,而漢成帝時期對爵位再次進行改制。改之後,諸侯王、列侯不再有封國的治理權,僅得封國賦稅。東漢延續西漢末期的制度,同時諸侯王全部都變成郡王。各郡一旦受封為國,則郡守改稱國相,都尉改為中尉,均由朝廷任命和管理。而列侯封國則根據封邑戶數,分化為縣侯、鄉侯和亭侯。漢末大將關羽的爵位漢壽亭侯,即漢壽-亭侯,而非漢-壽亭侯。

而到了東漢末年,曹操在挾天子以令諸侯、一統北方後,廢“二十等爵”,令董昭重新創制“五等爵”。漢代沒有五等爵,只有王-列侯體系。因此,重立五等爵後,曹操就可以打破漢代“非劉氏不得為王”的限制,從而自己受封魏公、魏王,建立魏國宗廟社稷。曹魏正式建國後,魏文帝曹丕首創“雙爵位體系”制度:宗室爵位沿用董昭的“五等爵”體系,分為王、公、侯、伯四等,即將“五等爵”變成了“三等”,去掉子爵、男爵(王爵始終不在五等爵內)。而異姓大臣的爵位依舊採用東漢的列侯體系,即縣侯、鄉侯、亭侯。

魏文帝曹丕實行的這種“雙爵位”體系,有諸多弊病。最明顯的就是,曹魏的功勳故舊爵位止步於縣侯,封邑過少,實惠不足。諸曹、夏侯均不過縣侯,就更別提其他異姓功臣了。曹魏末年,權臣司馬昭受封晉王,讓大臣裴秀於鹹熙年間,重新建立五等爵制,即“鹹熙五等爵”。其中公爵細分為郡公、縣公,侯、伯、子各分大、小兩級,加上男爵,共計五等九級。司馬昭此舉,一舉三得,一是為了改變曹魏異姓功臣爵位過低的問題。二是藉此機會重新劃分群臣爵位,將心向司馬氏的大臣爵位提高,與曹魏舊臣拉開檔次。三是採用《周禮》記載的五等爵制,標榜司馬氏為儒學世家,尊古重道。可以說,“鹹熙五等爵”是司馬昭在篡位前期收攏人心的手段,史載此次受封人數超過了六百人。

而鹹熙五等爵制度,是自秦朝以後,最接近西周“分封建國”制度的一次爵位改革。因為鹹熙五等爵,不僅規定了封邑戶數,還規定了封國地方大小,並且允許受封者管理自己的封地,接近西周時期的裂土分封。《晉書》中記載,鹹熙五等爵的郡公邑萬戶(當時只有安平郡公司馬孚是公爵),制度如魏諸侯王。縣公千八百戶,地方七十五里。其餘爵位也都依次規定了封邑的戶數和封地的大小。自鹹熙五等爵誕生後,秦漢時期以列侯為代表的“二十等爵”爵位體系逐漸消失在華夏曆史長河中。

之後,晉武帝司馬炎於篡位的泰始元年,在鹹熙五等爵的基礎上,創立了“新五等爵”,即“泰始五等爵”。司馬炎大封宗室二十七人為王,異姓功臣十一人為公爵,侯爵伯爵則更多。其中,王爵均為郡王,以郡為國。封邑兩萬戶為大國,置上、中、下三軍,兵五千人。封邑萬戶為次國,置上、下兩軍,兵三千人。五千戶為小國,兵千五百人。異姓功臣中,公侯萬戶以上為大國,五千戶為次國,不滿五千戶為小國。此時西晉上至諸王,下至公侯,仍有封地治權,其本質與鹹熙五等爵制度十分相似。但是西晉初期,重中央而輕地方,宗室諸王以及公侯大臣除了出鎮都督地方外,全部聚集在京師。像賈充等權臣,一旦被委派出鎮,則要找各種理由留在中央。

而到了咸寧年間,由於皇弟齊王司馬攸窺伺大位,武帝司馬炎下令諸侯王和公侯全部回到封國。同時更改諸國封地,郡國行政全部由中央派遣的郡守管理,軍隊由中央選派的中尉掌握。西晉諸侯王和公侯雖然之國,但是再無實權,僅得封邑賦稅。後來八王之亂中,諸王均依靠掌握中央軍和地方都督野戰軍而得勢,而非藉助封國本身,正是源於此次爵位改制,架空了封國。可以說,中央集權,是歷史發展的大潮流,不可抗拒。像裴秀當初重建的那種接近於西周裂土分封的“五等爵制”,在大一統王朝是不會長久實施的。從此,中國歷史上的大部分爵位都沿襲西晉咸寧年間的制度,爵位只決定了你的政治地位高低和能得到的封邑賦稅多少。因此,同級爵位的高低,完全由封邑戶數決定。

三、北魏的爵位制度:開國爵與散爵,實封與虛封

西晉滅亡後,中原混戰,衣冠南渡,最終由拓跋鮮卑的北魏一統北方。道武帝拓跋珪建立北魏後,仿照西晉,也建立了五等爵制度,加上王爵,共六等,異姓大臣皆可獲得。但是,北魏並沒有學到西晉五等爵制度的精髓,導致北魏初年的五等爵徒有其表,雖有王、公、侯、伯、子、男爵,卻都沒有封邑。爵位,完全是一種身份和榮譽的象徵,用以區分朝堂上群臣的位次以及國家外出征戰後分配戰利品的優先次序。可以說,北魏初年的爵位制度是很落後的,跟西晉的爵位制度相差甚遠。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呢?因為,拓跋一族雖然武功鼎盛,但在北方建國諸族中,卻是文化底蘊最為淺薄、漢化最輕的一族,可以說毫無統治龐大疆域、治理國家的經驗。在孝文帝漢化改革之前,北魏沒有統一的貨幣,大臣沒有俸祿,政府也很少有稅收的概念。北魏政府甚至連各地實際的戶口人數都搞不清楚。所以,即便北魏統治者想效仿西晉的制度,爵位也不可能有具體的封邑數。沒有封邑戶數,單單有爵位,那又是如何區別同級爵位的高低呢?比如,兩個大臣,一個是扶風郡公,一個是東海郡公,這兩個人誰地位更高呢?北魏皇帝也是真省事,直接用西晉初年的戶口數作為爵位高低的依據。什麼意思呢?西晉初年扶風郡人口比東海郡多,那麼好了,北魏的扶風郡公地位就比東海郡公地位高。

而到了孝文帝時期,孝文帝拓跋宏立志改革,爵位制度也是改革重點之一。孝文帝首先創立了“開國五等爵”制度。這個制度跟西晉的五等爵類似,也分公、侯、伯、子、男五等,只不過每個爵位前加“開國“”二字。王爵和“開國五等爵”放在一起,合稱“開國爵”,開國爵和舊五等爵最大的區別是,有了封邑。開國爵共有王爵,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縣侯,開國縣伯,開國縣子,開國縣男這七個等級。同級爵位高低,由封邑戶數決定。

魏晉到北齊的爵位衍變史:名將段韶為何已封王爵,又能身兼公爵?

北魏孝文帝拓跋宏

然而,孝文帝卻並沒有廢黜舊五等爵,而是學起了魏文帝曹丕,實行了雙體系爵位制度。也就是從這時候起,北魏舊五等爵又被稱為“散爵”,與“開國爵”並立。由於散爵沒有封邑,僅成榮譽頭銜,於是又被稱作虛封,而開國爵則被稱為實封。《魏書》是在北齊年間由魏收所作,成書年代和北魏很接近,作者對於散爵和開國爵制度瞭如指掌。因此,《魏書》中,為了明顯區別這兩種爵位,如果是虛封,則稱“賜”爵,比如散爵的公爵爵位直接就是“賜XX公”。而如果獲封開國爵,則稱“封”爵,寫作“封XX開國公”。“封”、“開國”,是獲封開國爵時才會用到的詞彙。

很明顯,開國爵相比散爵,既有實惠(封邑),又能象徵地位,孝文帝為何不乾脆直接廢除散爵,全部實行開國爵呢?這是因為,北魏前期封爵很混亂,異姓封王者過多,而孝文帝改革後,只有宗室可以獲封王爵,而之前大臣的爵位全部要降一級。但是畢竟都是功勳故舊,直接降級顯得太過無情。因此,散爵降級後,可以再授開國爵,用封邑數來彌補這些功勳故舊。但是如果都實行開國爵,那麼開銷又過於龐大,於是散爵還有存在的必要。

那麼,問題又來了。散爵中的公爵,和開國爵的侯爵,誰的地位更高呢?北魏孝文帝為了讓散爵和開國爵能夠統一品級,明斷群臣班次,頒佈了《職員令》,幾經修訂後,最後形成了十二等。即,王、開國郡公一品,開國縣公從一品,散公從一品,開國縣侯二品,散侯從二品,開國縣伯三品,散伯從三品,開國縣子視頻,散子從四品,開國縣男物品,散男從五品。

《職員令》的頒佈,完善了北魏爵位制度,使得散爵和開國爵互相補充,排列組合,合理的拉開了群臣的位次。當時的大臣一般都有兩個爵位,即同時兼有開國爵和散爵,開國爵和散爵在各自的系統裡晉升。比如一個大臣最初擁有散爵侯爵和開國縣伯爵。後獲賜散爵公爵後,那麼散爵侯爵就自動被覆蓋了,但並不影響他繼續擁有開國縣伯爵。而一般擁有散爵的品級都更高,比如某大臣散爵是公爵,那麼開國爵一般為開國縣侯或縣伯,用以補償經濟。因為一旦大臣擁有的開國爵品級超過了散爵,那麼這個大臣也就沒必要再擁有散爵了。

四、北齊的爵位制度:繼承北魏,又加“別封”,段韶兼封公爵的原因

《北齊書》成書於唐朝,距離北魏年代久遠,且作者李百藥的很多資料來源於其父李德林,自己並不掌握一手資料。同時很多寶貴的資料在父子相傳之時又遺失了,導致《北齊書》中出現了很多錯誤,人物傳記不全,而對於爵位的記載,更遠沒有《魏書》中記載的考究。李白藥關於北齊散爵和開國爵的記載尤為如此,很多開國爵在記載的時候不再嚴格加上“開國”二字,而散爵也不再用“賜”字。實際上,高氏控制的東魏自詡正統,北齊和東魏又一脈相承。北齊的爵位制度幾乎全盤繼承了北魏孝文帝改革後的制度,並且還加上了“別封”。何為“別封”呢?就是群臣不再限制僅擁有一個開國爵和一個散爵,而是可以同時身兼多個散爵和開國爵。

既然北魏爵位制度已經很完善,為何北齊又出現了“別封”呢?這和北齊爵位貶值有關。

北魏自孝文帝年間實行散爵、開國爵並行制度開始,至北齊建立,已過了六十餘年。數十年間之積攢,導致北魏的諸侯人數甚為龐大。最初,高洋篡位建立北齊的時候,為了政權穩定,沒有直接廢黜前朝舊臣爵位。也沒有大肆屠戮東魏宗室,而東魏王爺眾多,高洋將其全部降為散爵縣公。而東魏舊臣,不全是高家的心腹,高洋也將舊臣的爵位全都降了一級。即便如此,北齊創建伊始,就接收了前朝龐大冗雜的爵位系統。

而高洋是在高澄遇刺的背景下接管晉陽霸府的,他的篡位離不開武勳集團的支持。於是高洋登基開始,就追封已故功臣為王,同時大封功臣,開國公侯都不算,光王爵就有庫狄幹、斛律金、賀拔仁、韓軌、可朱渾道元、彭樂、潘相樂等異姓大臣。而北齊與北周、南朝戰事頻繁,眾多將領不斷立功,不斷封王封公,導致開國爵也迅速貶值。到了北齊末期武成帝高湛、後主高緯時期,二帝朝政腐敗,一些大臣只憑皇帝恩幸就直接封王,比如高阿那肱善於諂媚,得到後主寵幸,得封淮陰王。

最終,北齊王爵氾濫,開國爵也不再是稀有之物,而散爵更是變得毫無價值。即便後來北齊在北魏爵位基礎上,將散公細分為散郡公和散縣公,也沒有止住爵位貶值的頹勢。如果大臣再保持一散爵、一開國爵的制度,顯然已經不合時宜。而如果全部推倒重建爵位制度,在西有北周、南有陳朝的背景下,工程量就顯得很巨大,非亂世所能達到,容易引起動盪。就這樣,“別封”制度應運而生。一個大臣,他所擁有的散爵和開國爵,品級最高的視為此人的本爵。而如果他功勞甚大,就可以“別封”其他爵位,同時兼領別封爵位的封邑數目。“別封”爵位,無論《北齊書》中如何簡寫,加不加“開國二字”,其實都是開國爵,因為“別封”的目的就是為了給功臣封邑獎勵,別封散爵毫無意義。

至此,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何北齊名將段韶在已經被封為太原王的情況下,還會別封郡公了。其實這是在北齊王爵大貶值的背景下,對於戰功卓著、功勞甚大的大臣另一種形式的獎賞。身份地位、經濟實力,不再單單從本爵上一較高下,還要看兼領的別封爵位數量。像段韶這種名將,立下戰功無數,自然不斷別封爵位,而且像他這樣的“爵位大戶”還可以將自己別封的爵位轉讓給自己的繼母和弟弟。再如,高長恭雖為宗室,本身就是王爵,但也戰功卓著,因此才會先後別封四個開國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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