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

不收劍,不收手

局長稱:相牴觸的生效行政判決合法有效

沒有清楚的事實,確鑿的證據,誰敢在網上公開說姚立群是最黑的保護傘。

執法犯法 ,現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原白銀公安分局局長姚立群有組織地三次做虛假鑑定幫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保留公職 ̄ ̄@甘肅政法 :白銀市掃黑除惡辦: 打蛇打七寸,掃黑除惡要打“傘”——掃黑除惡不能放過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公安局長姚立群。 白銀公安分局敗訴後故意委託做虛假司法鑑定,惡意決定,串通法院做虛假訴訟,枉法判決 姚立群有組織故意做虛假鑑定三份(見圖片)。 白銀公安局長姚立群不履行生效判決充當保護傘 誰故意做虛假鑑定?誰做枉法判決? 顱底骨折是鑑定意見是輕傷還是輕微傷? 國家鑑定標準:顱底骨折→輕傷! 一個傷害案,四份鑑定意見書引發兩種鑑定意見:1,公安局三次委託鑑定意見是“輕微傷";2,受害人委託鑑定意見是“輕傷",嫌疑人涉嫌犯罪。 兩個相反的生效判決。 1,法院採信受害人提供的“輕傷"鑑定意見以認定事實不清判決白銀公安分局敗訴,行政判決生效(程序是公安局立即刑拘嫌疑人)。 2,局長姚立群丶法制科長李東偉以局務會決定不履行法院判決強行重新笫三次(兩次為限)違反法定程序委託鑑定意見為輕微傷。目的是讓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白銀公安分局不敗訴,為虛假訴訟鋪路搭橋,出現了法院採信公安局輕微傷的鑑定意見以認定事實清楚判決害人敗訴,嫌疑人不追訴枉法判決。 第一案卷質證認為被告舉證“輕微傷”意見虛假,法庭採信原告舉證“輕傷”鑑定意見以認定事實不清判決被告白銀公安分局敗訴,判決生效。 第二案卷被告白銀公安分局不履行生效判決,不履行法定職責,不給受害人國家賠償,設置虛假訴訟,串通審判人員,以原告受害人舉證委託鑑定“不合法”,法官採信被告舉證“輕微傷"虛假鑑定意見,做出枉法判決。 結論: 凡是違反鑑定標準的司法鑑定意見就是虛假鑑定意見;凡是採信虛假鑑定意見的裁定判決就是枉法判決。 時至今日本案出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審判史上奇怪的一案宗兩個相牴觸的生效行政判決。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原告再次上訪白銀市公安局白銀分局,要求履行法院判決及法定職責被拒絕,局長認為一案宗兩個相牴觸的生效行政判決是合法有效。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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