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3月海南省檢察機關主要辦案數據


1.刑事檢察業務


共批准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1658人,同比下降32.4%;不批准和不予決定逮捕396人,同比下降23.6%,不捕率為19.3%,同比增加1.9個百分點。

提起公訴3115人(含附條件不訴後起訴),同比上升11%;不起訴465人(含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滿後不起訴),同比上升62.6%,不起訴率為13%,同比增加3.8個百分點。其中,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結2657人,佔同期審查起訴案件審結人數的73.8%。

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119人,同比上升16.7%;不批准逮捕54人,同比上升14.9%,不批捕率為31.2%,比總體刑事犯罪不批捕率高11.9個百分點。提起公訴142人,同比上升5.2%;不起訴48人,同比上升37.1%,不起訴率為25.3%,比總體刑事犯罪不起訴率高12.3個百分點。同期,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批准逮捕100人,同比下降32.9%,提起公訴260人。起訴性侵未成年犯罪人66人。

對刑事執行監督提出糾正意見46件。其中,對超期羈押,書面提出糾正5人,同比上升4倍,同期糾正5人,佔同期提出數的100%。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書面提出糾正32人,同比下降86.1%,已糾正27人,佔同期提出數的84.4%。對刑事執行活動違法提出書面糾正6件,同比下降64.7%,已糾正7件(含跨年積存數),糾正率為116.7%。對監外執行活動履職不當,書面提出糾正3人,同比下降70%,已糾正0人。

對司法人員涉嫌職務犯罪,立案偵查3人,起訴6人。

在不批准逮捕案件中,因證據不足不批捕196人,同比下降27.4%,佔不批捕總人數的49.5%;不構成犯罪不批捕29人,同比下降47.3%,佔不批捕總人數的7.3%;無社會危險性不批捕171人,同比下降6%,佔不批捕總人數的43.2%。

在不起訴案件中,因證據不足不起訴132人,同比上升80.8%,佔不起訴總人數的29.5%;法定不起訴10人,同比上升11.1%,佔不起訴總人數的2.2%;情節輕微不起訴306人,同比上升71.9%,佔不起訴總人數的68.3%。


(一)打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情況。批准逮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類犯罪嫌疑人78人,同比下降43.1%,決定起訴172人。共批准逮捕影響非公經濟發展相關案件犯罪嫌疑人71人,起訴130人。

(二)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情況。共受理提請批准逮捕涉黑惡勢力犯罪嫌疑人196人,同比下降54.4%;批准和決定逮捕197人,同比下降46.5%。受理移送起訴涉黑惡勢力犯罪507人,同比上升30.7%;提起公訴325人,同比上升95.8%。

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重點來看,發案量最多的領域是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類犯罪,共批捕95人,佔48.2%;起訴82人,佔16.2%。其他依次為:批捕煽動村民鬧事類犯罪77人,起訴28人;批捕非法高利放貸類犯罪76人,起訴10人;批捕欺行霸市類犯罪69人,起訴71人;批捕強攬工程類犯罪68人,起訴57人;批捕操縱經營“黃賭毒”類犯罪68人,起訴44人;批捕插手民間糾紛類犯罪67人,起訴0人。

(三)參加禁毒三年大會戰情況。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提請批准逮捕毒品類犯罪嫌疑人88人,同比下降84.5%,批准逮捕100人,同比下降81.3%。共受理移送起訴毒品類犯罪嫌疑人367人,同比下降60.2%,起訴471人,同比下降31%。起訴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427人,同比下降33%,佔起訴毒品類犯罪總人數的90.7%;容留他人吸毒40人,同比持平,佔8.5%。

(四)服務和保障民生情況。共對製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藥劣藥等犯罪,批准逮捕8人、起訴24人;對校園欺凌暴力犯罪,批准逮捕6人、起訴6人;對侵害農村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犯罪,批准逮捕0人、起訴1人;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犯罪,批准逮捕36人、起訴131人;對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犯罪,批准逮捕4人、起訴3人;對強姦、拐賣、強制猥褻、強迫賣淫等侵害婦女人身權益犯罪,批准逮捕68人、起訴82人;對侵害進城務工農民合法權益犯罪,批准逮捕85人、起訴28人;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批准逮捕15人、起訴2人。共批准逮捕破壞環境資源類犯罪33人,同比下降58.8%;起訴140人,同比上升4.5%。對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間借貸犯罪起訴3人,對影響扶貧工作犯罪起訴2人。

共提起國家司法救助14件,同比下降58.8%,實際救助10人,同比下降58.3%。對貧困戶、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親屬、殘疾人、軍人軍屬等其他當事人,共開展救助2人,同比下降60%。

(五)辦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況。全省檢察機關共提前介入涉疫情防控案件90件;受理提請批准逮捕涉疫防控犯罪46件59人,批准和決定逮捕51人,佔審結數的89.5%,較總體刑事犯罪該比例高8.8個百分點。決定起訴24人,佔審結數的92.3%,較總體刑事犯罪該比例低5.7個百分點。共涉及11個罪名,以詐騙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為主,分別批捕 35人、5人、4人,合計佔涉疫防控案件批捕總人數的86.3%;分別起訴8人、5人、6人,合計佔涉疫防控案件起訴總人數79.2%。


2.民事檢察業務


共受理對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監督案件91件,同比下降54.3%;審結142件,同比上升13.6%。提出抗訴29件,同比上升4.8倍,佔審結數的20.4%;法院裁定再審41件,同期審結2件,再審改判1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4件,法院裁定再審1件,再審檢察建議採納率為25%。

受理對民事審判活動監督案件14件,同比上升1.3倍。審結9件,提出檢察建議4件,同比上升33.3%;法院採納檢察建議3件,同比下降72.7%,佔同期提出數的75%。

受理對民事執行活動監督案件17件,同比上升70%。審結17件,提出檢察建議7件,同比上升6倍;法院採納檢察建議9件,佔同期提出數的128.6%。

對民事生效裁判、調解書提出抗訴的29件案件中涉及虛假訴訟1件,去年同期為0件。


3.行政檢察業務


共受理對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監督案件9件,同比下降71%,審結6件,同比下降33.3%。受理對行政審判活動監督案件1件,提出檢察建議1件,法院採納檢察建議1件。受理對行政執行活動監督案件7件,審結4件,提出檢察建議3件,法院採納1件。


4.公益訴訟檢察業務


共受理公益訴訟線索236件,同比上升6.8%。立案147件,同比下降15.5%,佔受理總數的62.3%,其中民事類立案17件,同比上升2.4倍,行政類立案130件,同比下降23.1%。立案涉及涉疫防控的8件,其中民事2件,行政6件。

開展訴前程序124件,同比下降25.3%,其中民事公益訴前程序16件,去年同期為0件,佔12.9%;行政公益訴前程序108件,同比下降34.9%,佔87.1%。從所涉領域看,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103件,佔83.1%;食品藥品安全領域11件,佔8.9%;國有財產保護領域3件,佔2.4%;其他領域7件,佔5.6%。

提起公益訴訟3件,同比上升50%,其中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1件,行政公益訴訟2件。

通過辦案,共挽回被損毀國有林地26.9畝;挽回各級集體林地中生態公益林4.06畝;挽回、復墾被非法改變用途和佔用的耕地41.117畝;清理汙染和非法佔用的河道5.2公里;保護被汙染土壤239.7畝,督促清除處理違法堆放的各類生活垃圾122噸,督促回收和清理生產類固體廢物3855噸。


5.院領導辦案情況


全省各級檢察院入員額院領導共辦理案件1341件,其中,各級檢察院檢察長辦理的案件佔11.1%,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及其他入員額院領導幹部辦理的案件佔90.5%,所辦案件涵蓋偵查監督、公訴、刑事執行檢察、職務犯罪偵查、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未成年人犯罪檢察、控告檢察、刑事申訴檢察等主要檢察業務。


6.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情況


全省三級檢察院檢察長及受檢察長委託的其他院領導共列席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17人次,同比上升41.7%。其中市縣區檢察院12人次,地級分市檢察院2人次,省檢察院3人次;檢察長列席10人次,同比上升2.3倍,其他院領導列席7人次,同比下降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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