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小冊子,卻是時代最強音

這是一本小冊子,卻是時代最強音

沒有《社會契約論》,就沒有美國的《獨立宣言》和法國的《人權宣言》。

1789年,法國,7月14日,巴黎人攻佔了象徵封建統治的巴士底獄,反封建的鬥爭至此拉開序幕。1880年,7月14日被正式確立為法國的國慶日。

隨後8月,法國國民議會通過《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人權宣言》)。該宣言後來被用來作1791年憲法的前言。《人權宣言》是18世紀末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初期,為反對封建專治統治,闡明資產階級社會基本原則而提出的綱領性文獻。

無論是攻佔巴士底獄還是《人權宣言》的頒佈,都離不開1762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這本《社會契約論》。

讓-雅克·盧梭,法國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作曲家,主要著作有《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社會契約論》、《愛彌兒》、《懺悔錄》。

當然,大家更熟悉他的,因為他是18世紀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啟蒙運動代表人物之一。

18世紀的歐洲,盧梭,伏爾泰,孟德斯鳩等人掀起了一場思想上的反封建的浪潮,後世稱為“思想啟蒙運動”,他們發出了那個時代的最強音:

“自由,民主,平等,博愛”;

“天賦人權”;

“三權分立”;

……

經典論說層出不窮,經典的著作也熠熠生輝,正如今天我們要說的《社會契約論》,就是這個偉大時代的偉大作品之一。

《社會契約論》共分為四卷。

第一卷論述了社會結構和社會契約。社會秩序乃是為其他一切權利提供了基礎的一項神聖權利。秩序並非來源於自然。家庭是最古老和自然的社會形態。當自然狀態中,生存障礙超過個人所能夠承受的地步,人類就被迫改變生活方式,人類不能產生新的力量,而只能是集合並形成力量的總和來克服生存的阻力。

第二卷主要闡述了主權及其權利。主權是公意的運用,不可轉讓,不可分割,主權由共同利益昕決定和約束,借法律而行動。法律是以公共利益為依歸的公意的行為。他們起草和提出法律建議,只有人民自己(或者說主權者、公意)才有權設立法律。

第三卷闡述了政府及其運作形式。對於政府而言,僅有立法是不夠的,法律的強制實施亦非常必要,雖然主權體有立法權,但是它不能賦予自身執法權,它需要一個介於主權體和國民之間的中介者,在公意的指示下實施法律。這就是政府的角色,政府是主權者的執行人,而非主權者本身。

第四卷討論幾種社會組織,其中包括人民大會、保民官、獨裁者、檢察官等,歷史上的共和國古羅馬、古希臘,特別是斯巴達,教導了人們這些形式的價值,宗教是國家的基礎,在任何時候都在公民的生活中佔主要地位。每個公民都應該有一個宗教,宗教可以使他們熱愛自己的責任,這件事卻是對國家很有重要關係的。我們就應該寬容一切能夠寬容其他宗教的宗教,只要他們的教條一點都不違反公民的義務,但是有誰要是膽敢說:"教會之外。別無得救",就應該把他驅逐出國家之外,除非國家就是教會,君主就是教主。這樣的一種教條,唯有在神權政府之下才是好的,而在其他一切政府之下就都是有毒害的。

總而言之,盧梭想要表達的思想無非是,人生而自由,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這個枷鎖就是國家。個人的權利、快樂和財產在一個有正規政府的社會比在一個無政府的、人人只顧自己的社會能夠得到更好的保護,集合起來形成一個聯合體,即國家。國家的目的就在於保護每個成員的人身與財產。國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協議的產物。人生而自由與平等,人們通過訂立契約來建立國家,國家就是人民契約的結合體。

人生而自由!

喊出了那個時代的最強音,是同封建鬥爭,同命運掙扎後的洗禮與徹悟。

今天依舊是法國國慶日,我們為那些曾經被禁錮又得到解放的靈魂舉杯慶祝。

法蘭西的三色旗還在俄羅斯的綠茵場上飄揚,希望這個崇尚自由的國度能夠在歡慶國慶的同時,也能享受綠茵場上的比賽。

歡樂的歌聲,優雅的舞蹈,此時的巴黎,應該是一片歡樂的海洋了吧!這個時候不妨來讀一讀這本小冊子,重溫一下300多年前的那段震撼世界的思想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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