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在村里偷孩子,被一群村民打死了,要负什么责任吗?


提起人贩子就不由得想起那些多年寻亲的人们,十几甚至几十年间他们从未间断找寻的步伐。为的是那份人世间最为珍贵的至亲血缘,也为孩子的丢失而赎罪。对于村民打死人贩子这一事件,首先在情感上是能够理解的。我也是孩子的父亲,换位思考如果让我抓住拐卖我儿子的人贩子,估计也很难控制情绪。动手殴打他是在所难免的,但我会尽量克制自己。因为制止孩子被偷是一件幸事,切不能因为殴打人贩子致死,最终使自己身陷囹圄痛失天伦。

人贩子在村里偷孩子,被一群村民打死了,要负什么责任吗?


村民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涉案村民虽未制止暴力声张正义,却过度使用暴力导致人贩子身亡。本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涉案村民都将承担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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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说制止侵害发生时造成行凶者伤亡,此案并不具备此类特征

有人说村民们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实明眼人看得出来。正当防卫并不需要这么多人,在殴打的过程中,人贩子与村民的力量悬殊。并不符合“制止非法暴力侵害”的特征,这么多人你一拳我一脚,有人下手轻有人下手重。就这样人贩子惨死众人拳脚之下。如果说此案一开始具有“正当防卫”的初衷,那么事态发展到最后,显然已经演变成“故意伤害”,综上所述,村民们的行为不具备“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特征,所以属于“故意伤害致死”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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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殴打的村民都将获刑,只希望法律会酌情对村民进行轻判

估计村民们为了泄愤,最终失手将人贩子打死了。通过公安机关对案发现场的调查取证,并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最终会对给人贩子带来致命伤的村名处以十年左右的有期徒刑;而其它村民则分别获刑3-7年不等。同时还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倘若通过民事赔偿,能够得到人贩子家属的谅解(出具谅解书)。兴许法官在量刑时会酌情轻判。这也是最好的结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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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O菡180 09-28 20:492530赞 踩

打死活该,替天行道,没有小孩的人不会体会丢孩了感,想想如果自己的孩子被别人偷去了,那种无助,那种刻苦铭心的伤痛,好害怕,杀尽天下人贩子,你干什么不好,偏偏干要人命的勾当,你偷偷了别人的孩子,让别人怎么活,你偷个鸡羊还能原谅,你竟不人神共愤的勾当,如果当时我在场,我一定补几脚。听说我国最大的人贩子今年就出狱了,是一女的,判了十年,她曾厚颜无耻的说过,偷了别人的孩子,他父母在生一就行了,等你的孩子或孙子被偷了,你试试。人贩子一般没有什么技能,出了狱能干什么,据说有很多又干起了本行。希望国家出重拳,狠判人贩子,判他们死刑,在监狱住一辈,俗话说的好,狗改不了吃屎。

曾经有个案例,一个爸爸抱着孩子出去玩,一位陌生女子过来抱孩子就走,说孩子是她的,然后围过来几个人把孩子的爸爸打了一顿路人也跟着打孩子的爸爸,大家都认为孩子的爸爸是人贩子一起暴打孩子的爸爸,女的趁机把孩子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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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儿42839 11-15 06:54562赞 踩

偷人家孩子,打死活该,偷人贩子偷小孩等于要人家命,等于要人家断子绝孙,打死应该这样才能减少人贩子,我大力支持打死人贩子好


【律师答疑】老百姓的心情肯定是希望打死不负责任,但是作为律师很遗憾的告诉大家,按照现行的法律人贩子如果只是偷孩子被发现,结果被村民打死了,打死人贩子的依然承担刑事责任,而且很有可能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或故意杀人罪。当然,也有例外,具体见分析。


【分析】

在正当防卫法律体系中,只有特殊防卫(即无限防卫权),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人贩子偷孩子的犯罪行为属不属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呢?这个目前是不属于的,因为人贩子偷孩子的行为主要还是“偷”,在法律的定性是属于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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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罪和绑架罪的区别在于,拐卖儿童是把小孩偷走后卖给他人,而绑架罪则是以孩子的生命安全作为筹码向其亲属索要赎金,这两个犯罪在法律上的评价是不一样的,即绑架罪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拐卖儿童罪并不属于。

当然,人贩子在偷孩子的过程中被人民群众察觉了,转而以孩子作为人质进行要挟,这就又有可能构成绑架罪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为了制止人贩子可能危害到孩子的生命安全而打死人贩子,则依法构成特殊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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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通常的情况下,人贩子只是偷孩子被发现,其没有采取其他的犯罪行为的,村民将其打死需要依据其主观故意来承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而人贩子偷孩子后被发现还变本加厉的采取其他(诸如绑架孩子进行要挟的)则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村民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打死人贩子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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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明庆Abel 文化领域创作者07-31 18:5289赞 踩

当然要负责任了,而且是负刑事责任。

想要依据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人贩子在村里偷孩子,被村民发现了,村民又自发组织起来,先是逮住了人贩子,继而又将其控制起来,最后又被愤怒的村民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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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主体是一群村民,受害者是可恶的人贩子。

诚然,从情理上讲,村民们打死人贩子,本身是做了件大快人心的好事,是“替天行道”、是为民除害;人贩子死有余辜,村民何罪之有呢?

人贩子,他们把同类当牲口一般地出卖,从中谋取利益,他们用邪恶的魔爪,伸向的是弱势群体、拐卖的是妇女儿童,他们为了满足自身贪婪的欲望,罔顾法律、道德和天良,让无数无辜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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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畜生不该打死么?

在中国,有很多原本幸福的家庭,由于家里的孩子丢了,被狠毒的人贩子拐卖了,从此天垮了!

痛失孩子的家庭,再也听不到往日的笑声,整夜被恶梦惊醒,多少父母由于自责,抑郁终生;又有多少被拐卖孩子的父母,为了找回孩子,从此踏上了遥遥无期的寻子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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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许多被拐卖的孩子最后又成功找回来了?

幸运一点的孩子,被人贩子拐卖到穷山恶水,偏僻乡村,一辈子都不知道家在哪里,亲身父母是谁?

有好多孩子,被人贩子弄成残废,沿街乞讨,变成人贩子赚钱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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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被人贩子卖给犯罪集团,把孩子杀死,用孩子的器官出售给他人谋取暴利。

象这样披着人皮的魔鬼不该下地狱么?

但是,在当下法制社会,“私刑”不能僭越公权力,罪恶只能用法律来惩罚。

也许有人认为,人贩子有重大过错,甚至该死。村民们打死人贩子,应该是“法不责众”。

是的,可恶的人贩子,被一群村民围住,又是一顿操作猛如虎,让人贩子到阎王殿报到去了,痛快!

人贩子在村里偷孩子,被一群村民打死了,要负什么责任吗?


现场又没有监控、人人都出手打了,谁也不知道谁下了狠手,下狠手的人也不会承认是他,所以就完事了,“法不责众”嘛。

严格来说,所谓的“法不责众”,只是民间说法,在法律上无此一说。“疑罪从无”才是法律术语。

综上:一、村民打死人贩子,从情理上解释,人贩子死有余辜;村民是为民除害。

二、村民群欧致死人贩子,从法理上讲,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其中主谋和主犯,应该按照刑法:“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条款来惩罚。

人贩子在村里偷孩子,被一群村民打死了,要负什么责任吗?

瓶子的生活点滴 vlog领域创作者10-24 19:1228赞 踩

人贩子在村里偷孩子,打死活该,追究谁的责任,要追究也是追究人贩子的责任吧,人家让你去偷孩子了吗,人家让你去人家的家门口偷孩子了吗,打死都是轻的,想想那些孩子丢了的家庭,家破人亡,没了孩子甚至连活着的勇气都没了呀,这些责任谁要来负呢?

这个人贩子被打死的好,被打死的对!本人多少懂点法,这件事要确定一点,这个很重要,那就是被打死的是个人贩子!是个犯罪分子,是个国家法律和老百姓都不能容的下的犯罪分子!其次是村子里的人知道自己打的是个人贩子!这点也很重要,因为村里人知道自己打的是人贩子,是个犯罪分子,这样村里的人就没有做错事!道理很简单难道小偷进屋还不能打吗?明确了这两点就可以肯定村里的人没有错!更谈不上受刑事处罚了,因为这个人应该被打!是他(人贩子)有罪有错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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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波比 扶贫达人团优秀成员 优质三农领域创作者09-21 21:40111赞 踩

说到人贩子估计实际上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都会感觉到比较愤怒。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时候会听到或者是看到在农村的村里有些人家孩子被一些人贩子偷走。这样可恶的行径是遭到所有人的痛恨的,其实人贩子就如同偷狗贩子一样。往往人贩子被当场抓住,作为村民因为过于气愤而做出不理智的行为,而关于人贩子被一群村民打死需要负责任吗?有什么依据?

人贩子在村里偷孩子,被一群村民打死了,要负什么责任吗?


人贩子把村里的孩子偷走,这会让整个家庭陷入了崩溃和瘫痪的边缘。我们在电影《失孤》中就能看到这样的画面,一个为了寻找孩子的普通农民父亲,不惜千里寻子,而且经常风餐露宿,四处打听,走遍中国各大中小城市。而为了寻找失去的孩子,有些父母甚至一辈子都加入了寻找孩子的路上,对于这样的社会影响是巨大的。

因此作为人贩子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关于人贩子,我国也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对于不同情节的人贩子做出不同的刑罚处罚。人贩子的行为比较恶劣,而且对于失去孩子的家庭而言是惨痛的。但是我们作为普通的村民和公民没有权利私自处置人贩子的,而且也没有权利判人贩子死刑。而人贩子最终受到的惩罚,必须要经过公检法最终定刑。

因此作为愤怒的村民,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把人贩子打死,确实触犯了法律。其实这也充满了更多的无奈,我们正确的做法是把人贩子抓到,并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警察前来处理。而愤怒的村民作出的行为有可能会造成故意伤害罪已经因为过大的行为。当然具体的情况还得根据具体的行为以及情形来确定。把人贩子打死村民而人并不是人为主观上的故意,因此在确定量刑的时候,将会充分的进行考虑。

人贩子在村里偷孩子,被一群村民打死了,要负什么责任吗?


这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现在农村地区发展面貌也焕然一新。但是人贩子偷孩子的现象依然存在,现在人们有不少人为了金钱而铤而走险。随着现在我国对于盐贩子行为打击力度的日渐加大,这种现象也将逐渐的减少。同时也希望现在依然没有找到孩子的农村家庭能够借助网络的力量找到自己的孩子。而挑战法律的人贩子也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13评论

人贩子在村里偷孩子,被一群村民打死了,要负什么责任吗?

LZ7085 07-30 20:4262赞 踩

国家法律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给出了明确的量刑,但是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还是屡禁不止,整个社会都对人贩子有着深切的痛恨,人人喊打,如果真的在光天化日之下遇到人贩子,很多群众会一拥而上,打个痛快,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人贩子被打死的现象,如果人贩子真的被广大激愤的群众打死,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呢?按照法律规定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具体要如何承担法律责任还是要分别不同的情况,首先如果当街遇到人贩子在光天化日之下拐卖人口,当时广大群众的心情肯定是义愤填膺的,一大群人围追堵截人贩子,抓住后可能不分轻重大家一起上,这时每个人的主观状态可能不同。有人只想给人贩子一点教训,并不想打死他,有人则是不打死不解恨,杀之而后快,所以就主观来讲很难界定。

所以要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来分析,群众在义愤的心情下动手可以理解,但是打伤打残还是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减轻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过错推定原则,所有殴打人贩子的群众都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对于人贩子的死有直接责任的人要负主要责任,被打死者是人贩子可以成为减轻刑罚的一个法定事由。而到底是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来裁判,主要得以打人者的主观心态来判断,如果打人者的主观目的只是想给对方一个教训,并没有要打死他的主观意愿,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来断定。反之如果打人者的主观心态就是以打死他为目的,则认为打人者有故意杀人的意愿,要按故意杀人罪来判定,所以到底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要以打人者的主观心态为判定。

对于人贩子这种罪大恶极令人痛恨的犯罪分子,人人想要杀之而后快,但是不管再怎么痛恨我们还是要理智地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做,不能越过法律的底线。还有很多人希望法律规定人贩子一律被判死刑,这种义愤的心情可以理解,现实却无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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