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狗”与“文明”的名义撕裂人心:一场“狗眼看人低”的闹剧

以“爱狗”与“文明”的名义撕裂人心:一场“狗眼看人低”的闹剧

夏至将至,凛冬也将至

夏至将到,而对于“爱狗人士”和他们眼中的“虐狗”者来说,特别是对于玉林这座小城市来说,却是有些“凛冬将至”的感觉,因为每年的“荔枝狗肉节”既是一场媒体的盛宴,更是一场不同“爱狗人士”之间充满硝烟与仇恨的战斗——用网络的说法,无论是爱生的还是爱熟的,都是爱。两种“爱”的方式,造就了一场“不同文明”的冲突。

这几天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泸沽镇的一个收狗点,双方就已经“开战”,且“战况”激烈。“交战”双方互不妥协,收狗者要“以命博之”,而“爱狗人士”们完全不听从执法部门的劝阻,采用包围、堵路、阻碍、干扰、辱骂等“战术”行为意图解救被收购的300条狗。他们已经坚守了许多个日夜,有家不回,“抛妻弃子”连续战斗在救狗的第一线,这份“爱”,爱得情深,爱得意切,爱得可歌可泣。

以“爱狗”与“文明”的名义撕裂人心:一场“狗眼看人低”的闹剧

爱狗可以爱到“可歌可泣”

先头部队的战斗已经打响,而更大规模的战斗,也一触即发。凛冬将至。

事实上,每一年的“荔枝狗肉节”,“爱狗人士”们都会引用“动物权益保护组织”的数据指出,“有超过10000条狗在狗肉节被屠杀,许多甚至是被活活电死、烫死或者剥皮的”,这让人一看,实在是何其残忍的,当引起文明人之共愤与声讨。从而他们得出结论,杀狗者都是残虐之徒,吃狗肉者也是恶劣之帮凶——于是“爱狗人士”就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然后他们再引用西人对狗的热爱与文明,说西人是如何如何对狗狗好的,以此衬托杀狗与吃狗肉者的野蛮愚昧(他们说玉林人甚至广西人都是“南蛮之徒”就是例证)——于是“爱狗人士”就忽然“文明”起来了。于是,爱狗之争就变成了一场“爱心”与“残虐”、“文明”与“野蛮”的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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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爱狗之争终于变成了对抗

先不说数据与狗的死法是否确有其事(事实上,活剥狗皮在屠宰狗来说是完全没有必要实施的程序),西人屠牛杀猪等也是用电击等“文明”的屠宰手法的。无非是,屠宰的对象,变成了他们“心爱”的狗狗,所有他们就顿时觉得“毛骨悚然”起来而已。

法无禁止即可为。在我们国家,屠宰与吃狗肉并不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所以它们是合法的;道德上,屠狗与吃狗肉,跟屠牛吃肉也并无高低对错之分。作为“爱狗人士”你可以不必赞同他的观点与做法,但也应该有“誓死捍卫你说话权利”的气度。所以“爱狗人士”大可不必以“啖父之仇”看待之。

以“爱狗”与“文明”的名义撕裂人心:一场“狗眼看人低”的闹剧

中国确实需要说”不“——对那些违法乱纪的行为说”不“!

其实在我看来,这只是不同人的一个价值取向问题罢了,并无谁可以批判谁。或者印度人可以说,你们眼中西方所谓的“文明人”每天得残杀与吃掉多少头牛,这是对神兽的何等残忍!然而印人究竟没有强烈的抗议。印人没有“强烈的抗议”,当然隐含着他们并没有被普世承认他们是地球里最“文明”的人。假若印度成世界文明的标杆,或者他们就有底气可以名正言顺“强烈的抗议”了。

西方的媒体与动保组织每年也对玉林的“荔枝狗肉节”提出批评与抗议。但西人对杀狗的批评与抗议,无非就是文化与道德优越感高高在上的表现吧。他们自觉自己所做之一切都“文明”得理所当然,而别人(没有文化话语权的人)所做与他们的普世价值不同,便是“非文明”,理当要批评与抗议的。然而西人并没有,也不会看到,在别国文化中,对动物的偏宠也是有别的。就如西人自认狗是绝不可吃的一样,印人觉得牛是绝不可吃的,穆斯林觉得猪是绝不可吃的,诸如此类。当然我不是说狗就不可当中国人的朋友就可随便残杀与吃,只是程度不一罢了。还是回到上面的例子,当西人把牛肉大块叉进嘴里的时候、当“爱狗人士”拿着大块的牛肉喂狗的时候,他们自己是否也会想到牛在他国的神圣与残杀的残忍呢?想必他们不会的。

既然如此,他们指责玉林人(或者其他人)吃狗肉,便应该是心虚的。除非他们从此不杀生了,只吃素食,而且应该是自然熟透掉落那种,不然果疏的生命也是受到摧残的,那也当然得算为残忍。

以“爱狗”与“文明”的名义撕裂人心:一场“狗眼看人低”的闹剧

“爱狗人士”对狗说:”我的家人,您在哪?“可是,你也不能只顾自己的家人,忽视别人的权利呀!

我自己也吃肉,狗肉也吃,然而要我自己杀来吃,是绝绝吃不下的。因为我看见“杀”的行状之后,便失了“吃”的胃口。 我虽然反胃于“杀”的行状,但我也不能因此而批评负责去“杀”的人,因为我终究吃了他们“杀”的结果,要算孽,这也是孽的一部分。

道德之感,于国别与地区价值观的不同而有不同,我们当有“求同存异”之思想,如你把自己的道德感强加于别人,定要别人“身感同受”,那就是真的不道德的了。

以“爱狗”与“文明”的名义撕裂人心:一场“狗眼看人低”的闹剧

把自己的道德观强加给别人,那就是不道德的

当然,我写这些东西,并不就是鼓励要杀狗吃狗肉了。我只是觉得,他人不应拿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别人,别人如果不受,就是“恶徒”、“蛮人”。

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非但如此,“己所欲之”也应该“勿施于人”,因为你想要的,并不一定就是别人想要的。

中国有个老话叫“五十步笑百步”,西人与“爱狗人士”现在的批评,无非如此吧。但西人与自以为和西人一样“文明”的“爱狗人士”终究还觉得自己高高在上,他人谴责不得,他们也听不得别人的批评。所以我觉得,对于他们的批评,我们会“誓死捍卫他们说话的权利”,仅此而已。

就如玉林人,他们坚守与抗争的,是自己的传统更是与生俱来的权利与尊严。玉林这样一个小地方的一个不成文的小节日,之所以能“名扬世界”,说实在话,确实与非理性“爱狗人士”的炒作与闹剧分不开。是他们的无理取闹引来了世界的目光;是他们的无理取闹践踏了别人的权利与尊严;是他们的无理取闹让玉林人走上了抗争的道路;是他们的无理取闹撕裂了社会与人心。而这样的结果,对于“爱狗人士”的初衷来说,应该是背道而驰的吧——除非他们的初衷就是为了炒作与自我标榜。

以“爱狗”与“文明”的名义撕裂人心:一场“狗眼看人低”的闹剧

“爱狗人士”的自我炒作,也起到了煽风点火的作用

任何一个国家或地方,法理之内的文化传统,要流传的还是还是要流传,要坚守的还是要坚守的。等到某一天,国人的价值取向转变了,不再吃狗肉了,我们也安之受之,但这应该与那些所谓的“文明卫道士”无关。

非理性的“爱狗人士”站在狗的立场,以狗的视角去看待这个社会、看待那些吃狗肉的人,自以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无所不用其极地“保护”狗的“权益”而肆意践踏别人应有的尊严与权利,以己之所欲,强加于人,就是一场“狗眼看人低”的闹剧。很大程度上,是非理性“爱狗人士”的过激甚至暴力行为,激化了矛盾,撕裂了人心。

“吃狗肉的人”这时候已经不再是为了吃一口狗肉而抗争,而是为了自己遭到践踏的尊严与权利而抗争。

以“爱狗”与“文明”的名义撕裂人心:一场“狗眼看人低”的闹剧

当你开始践踏别人的尊严与权利,对抗就产生了

“爱狗人士”既然标榜自己是“文明道德有爱心”的,那就更应该以博爱之气度,行文明之手段,以君子之礼仪去表达自己的诉求。

求同存异,共勉共存,如此才能团结人心,还社会一个风清气正。

(声明:此文中的“爱狗人士”指的是那些非理性的无视法侓法规的用道德去绑架别人的自以为比别人更加文明的自我炒作自我标榜的人,与真正的爱狗人士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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