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評」新社交平臺不能成為騙子的“收容所”

□郝冬梅

吳女士平時沒事喜歡刷抖音,4月8日,她看到抖音上有人招兼職刷單,每單提成可達5%,便報名參加。刷完三單以後,吳女士發現自己不但沒掙到錢,反而被騙近18000元。(據《揚子晚報》4月13日報道)

刷單騙局由來已久。以往,在QQ群或者手機短信裡,人們經常會收到“兼職刷單輕鬆賺錢”的信息,很多人因輕信而上當受騙。近年來,在有關部門的嚴厲打擊和整治下,以傳統社交平臺為陣地的詐騙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不法分子於是“與時俱進”地把陣地轉移到了市場火爆、受眾眾多的新社交平臺。

不法行為轉移到哪裡,監管和打擊也應同步延伸到哪裡,不能讓新社交平臺成為詐騙行為的監管盲區。一方面,網絡平臺要進一步加強實名審核,對有違法記錄的用戶及時攔截;同時要加大信息審查力度,一旦發現用戶發佈違規違法信息及時予以刪除。另一方面,執法部門要適應網絡時代的新形勢,學會“在網絡上尋找辦案線索”,不斷提高執法本領。如此綜合發力,才能將騙子驅逐出新社交平臺,切實保障群眾的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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