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評:如何終結農村快遞“收件費”

□何 勇

近日,四川省蒼溪縣龍山鎮市民金永南反映,該鎮多家快遞代理點在客戶取件時多收取2-3元“取件費”,這種現象已經持續四五年。龍山鎮申通、中通、百世和韻達快遞網點工作人員均證實,存在收取“取件費”一事。他們稱,該鎮工商所2月20日對二次收費現象進行了查處,“取件費”已經取消。但金永南稱,“取件費”取消後,許多快遞網點只接受從龍山鎮發貨的包裹,從外地寄來的包裹則滯留在蒼溪縣城,“讓我們自己到縣城去取件”。(據多家媒體近日報道)

從法律角度說,快遞代理點收取“取件費”於法無據,屬於亂收費,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也應看到,一些鄉鎮距離縣城較遠,每天的快遞數量也相對較少,導致快遞公司的鄉鎮營業網點難以盈利。這種情況下,“一刀切”直接取消“取件費”,其結果就有可能是“快遞到縣不到鄉”。

電商扶貧和農民網購已經成為大趨勢,想方設法讓廣大農村人口享受到同樣便捷、實惠的快遞服務,也是社會的共同責任。終結農村快遞“收件費”、解決快遞下鄉的“最後一公里”問題,需要公共服務補位。一方面,應鼓勵快遞公司聯合在鄉鎮設立營業網點,降低單個快遞公司的經營成本。另一方面,可建立鄉鎮快遞寄送成本分擔機制,財政補貼一部分、快遞公司自擔一部分,並引導民營快遞公司與郵政公司的鄉鎮營業網點合作,充分運用郵政公司鄉鎮營業網點資源,實現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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