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如何终结农村快递“收件费”

□何 勇

近日,四川省苍溪县龙山镇市民金永南反映,该镇多家快递代理点在客户取件时多收取2-3元“取件费”,这种现象已经持续四五年。龙山镇申通、中通、百世和韵达快递网点工作人员均证实,存在收取“取件费”一事。他们称,该镇工商所2月20日对二次收费现象进行了查处,“取件费”已经取消。但金永南称,“取件费”取消后,许多快递网点只接受从龙山镇发货的包裹,从外地寄来的包裹则滞留在苍溪县城,“让我们自己到县城去取件”。(据多家媒体近日报道)

从法律角度说,快递代理点收取“取件费”于法无据,属于乱收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也应看到,一些乡镇距离县城较远,每天的快递数量也相对较少,导致快递公司的乡镇营业网点难以盈利。这种情况下,“一刀切”直接取消“取件费”,其结果就有可能是“快递到县不到乡”。

电商扶贫和农民网购已经成为大趋势,想方设法让广大农村人口享受到同样便捷、实惠的快递服务,也是社会的共同责任。终结农村快递“收件费”、解决快递下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需要公共服务补位。一方面,应鼓励快递公司联合在乡镇设立营业网点,降低单个快递公司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可建立乡镇快递寄送成本分担机制,财政补贴一部分、快递公司自担一部分,并引导民营快递公司与邮政公司的乡镇营业网点合作,充分运用邮政公司乡镇营业网点资源,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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