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发:事情的由来是:某企业的员工在收到企业给予的加班信息之后,因个人原因拒绝加班,等于跟我们上学时任性的翘课一样,结果公司因为此事没能按时完工,最后企业不得不付给客户12万的违约金。
公司起诉
公司起诉员工
公司可不会当冤大头,马上起诉了这两位员工,最后结果给出的判决是:两位员工应该承担这次事件的损失。判赔1.8万给企业。
在这个事情当中有几点值得思考一下。
1 :员工私自离岗,拒绝加班,为何要罚款
2 :为何判员工赔偿损失。
3 :为什么企业会胜诉。
拒绝加班有时候后果很严重
在这次事件当中,之所以会有一个“12万”的损失,是因为这个钱是企业付给客户的违约金,而企业觉得是因为员工的失职,导致的任务没办法按时完成,所以最终产生了损失。
这个现象在职场中经常这样说:“因职员个人行为使企业蒙受巨大损失的,企业有权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这句话应该很多职场老人都特别熟悉,基本每个公司的条例上都有这样一句话。
那么拒绝加班,属于严重行为吗?
这个问题就得看你有没有造成损失了,恰巧这两位员工就让企业因此蒙受了巨大损失。
从这一点来看,企业是有理可依的。所以说,拒绝加班是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是需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因素。
员工应该警惕自己犯这样的错误
虽然很多人觉得这件事上两位员工很冤枉,但是规矩就是规矩,不是觉得冤枉就可以逃避责任的。
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企业和员工之间,企业有用工权利,也就是说企业如果是生产需要,要求员工加班,员工是不能拒绝的。劳动法保障的是双方的权益,并不单单倾向于其中某一个个体。
如果你拒绝了,对方有追责的权利。很显然上面所说的两位员工便是犯了这样的错误。
更严重的是其行为造成了实际损失,最终损失不得不由个人承担。
有的人会说,那么如果员工有急事,公司要求加班可以不去吗?其实这个定义是模糊的,何为急事,什么样的情况为特殊情况,这些还需要进一步的清晰化。
但是我们经常见到的一点,企业要求员工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的,企业属于违规行为,作为员工是可以行使追责权的。
之所以很少出现员工追责,说到底还是下面三个原因:
第一:员工自身对劳动法的规则不是很清楚,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员工作为个体担心追责追不好,反被针对
第三:员工觉得太麻烦,主动放弃权力
这三点基本涵盖了大多数情况,而这样的情况之所以会出现,首先是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得不够广,其次是维权过程太过于麻烦,让人望而止步。
假设某一天,这样的追责行为可以直接线上办理,比如在支付宝上传上相关文件,就有人会处理通知,我相信很多员工是乐意去做的,毕竟现在加班不给加班费的企业太多了。
员工违规企业大家追责,企业违规员工无处入手,这样的现实情况告诉我们,作为职员自身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而作为企业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不然你总不能自己犯错就不作声,别人犯错就喊打吧?
个人建议:
作为员工,有时候也需要理解企业,在合理范围内与企业一条心,减少任性拒绝的发生。
作为企业,有时候要合理保障员工的加班权益,就像任正非所说的一样,钱给够了不是人才也慢慢变成人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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