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推进落实 “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为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消费维权的重要举措与制度,进一步加强消费市场监管,促进和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及时、妥善、高效处理消费矛盾,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制定印发工作规范,规范化推进经营者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鼓励经营者执行“两项维权制度”。


【关注】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推进落实 “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关注】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推进落实 “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经营者首问制度,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进行维权,该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不得推诿。

赔偿先付制度,是指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与场所内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消费者投诉赔偿先付协议,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以及因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撤场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先付后,可以依法或者依约定向有关销售者、服务者进行追偿。

【关注】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推进落实 “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关注】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推进落实 “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工作规范要求经营者要完善客户服务、退换货等内部制度,各项制度不得违背“两项维权制度”内容。并遵守公示的制度、承诺,保持公示电话畅通,专人处理消费矛盾。鼓励经营者使用移动终端接收投诉信息,快速化解消费矛盾。对消费者合法诉求不得推诿,无理由拒绝。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与经营者增强互动,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会、案例分析研讨会等形式,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以提升消费矛盾和解率,减少消费矛盾发生。对落实“两项维权制度”不力、投诉举报较多、矛盾和解率低等经营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通过投诉信息披露、重点投诉企业公示、典型案例曝光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