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普通人,不關注文學很久了。
對於方方,以前略有耳聞,也僅限於耳聞,知道她是個作家罷了。
直到她最近“聲名鵲起”,我的第一反應依然是:方方?日記?那個作家?呵!懶得看,她們肚子裡的那點東西,實在不值得一看。有那功夫,不如隨便刷點新聞,尚能漲些見識。
我是很懶的人,也不以賣弄口舌為生。對於新聞事件也只是偶爾發個評論,或點個贊罷了。可“方方”之事,卻讓我有些不吐不快了。
只因“方方”是個“作家”,“作家”搞的“文學”。
文學呵,曾是我心中美好的名稱。像花兒一樣美妙,猶如一場“初戀”,伴隨過我的青春年華。可如今早已沒落,凋謝在地。
凋謝也就罷了,頂多有些惆悵。卻還時不時被“方方”們踩上幾腳,踩入泥坑,弄的滿是汙穢,這便讓人心痛了,甚至有些可恨!
具體如何批判方方,我是沒那勁兒的。對於這樣人物,這樣的事件,你正眼瞧它一眼,你便輸了!
我更願思考的是,文學為何淪落如此境地,她畢竟曾是我心中的“美人”呀!
仔細回想,最後一次看正統文學,應該是零幾年的時候,買過一本餘華的小說《兄弟》,那時畢竟年輕,還是上學,竟看得眼淚汪汪的。
再之後,就沒看過任何“文學書”了。為什麼不再看呢?彼時未曾深思,只當不喜歡了。
後來年歲漸長,慢慢有些明悟。不喜歡是對的,喜歡才怪了。
文學書,大多是感性的、激情的,寫給青少年看,好賺些眼淚錢——青少年多愁善感,也願付這個錢。
正經的成年人,誰愛看些這個?成年人畢竟成熟了,靠感性、靠激情,騙眼淚是不行的。成人的世界,必須得講理!
也難怪古人說,文以載道,詩以言志,詩詞不過是小道罷了。
正統文學的沒落大抵是與此有關了。
論思想性、嚴謹性吧,比之儒釋道典籍及東西方哲學,不知差了千里萬里。
論信息價值吧,隨便一篇新聞都比它有意義的多,更遑論那些專業著作與歷史文集了。
論娛樂性,激情、快感吧,又被網絡小說等新興文學甩了不知多少條街。甚至更直白的說,看一篇小黃文都比它帶感。
不上不下,不倫不類,這大概便是如今文學的悽慘境地了。
這種境地誰造成的呢?
我想,應該怨他們自己。
他們的文章,上不能載道,下不能娛人。
他們自詡清流,指點世人,以為世人皆醉我獨醒,作著士大夫的美夢。
殊不知,若照照鏡子,他們活脫脫一群孔乙己、祥林嫂罷了。
有時想想,世事真TMD的荒唐。國家養了一群“文人”,卻養出幫廢物。
時也,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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