鯉魚、鰱魚、野鱸魚大大小小共253條 5人頂風作案當場抓獲

當下,春暖花開,正是魚類繁殖、生長的季節,有人卻頂風作案,坐上自制的“小船”去電魚。

4月12日晚上,紹興市新昌縣回山派出所民警錢李中巡邏時看到兩輛車往山上開,覺得很奇怪,“山上這條小路是斷頭路,除了在發電站上班的人,平時很少有人走,這麼晚了,他們幹嗎來了?”

錢警官多長了個心眼,叫了幾個同事去巡邏,發現左於江中有手電光閃動,便沿著小路走到江邊,看到有人坐在一艘“小船”上電魚!

“小船”是工程車內輪胎改成的,上面有一組電瓶車電瓶,還有一個網兜。參與電魚的一共有5人,除了電魚的,還有望風的,捕撈的,裝魚的。

13日凌晨,民警將5名涉嫌非法捕撈的嫌疑人抓獲。在派出所,民警清點了他們捕撈的魚,大大小小共253條,包括鯉魚、鰱魚、野鱸魚等多個品種。“全是江裡的野生魚類,其中最大的幾條鯉魚有10多斤重;有幾條鯉魚生命力頑強,被電暈後又活了過來;還有一些魚,肚子非常大,裡面都是魚卵。”

民警將它們養在派出所的水池裡,打算結案後拿去水庫放生。

經審訊,電魚的犯罪嫌疑人姓胡,平時做茶葉生意,當晚,他叫上4個朋友,開了兩輛車去左於江電魚,沒想到,剛開工沒多久,民警就趕到了。

目前,胡某等5人因為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已被取保候審,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根據《紹興市農業農村局關於加強禁漁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自4月1日起進入禁漁期。昨天,回山派出所所長盛少華說,根據刑法規定,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如電瓶電魚、農藥毒魚等都在禁用範圍,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接下來,當地警方將進一步加強對轄區內主要江、河流域的巡邏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行為。同時,市民若發現相關違法犯罪線索,請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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