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鲢鱼、野鲈鱼大大小小共253条 5人顶风作案当场抓获

当下,春暖花开,正是鱼类繁殖、生长的季节,有人却顶风作案,坐上自制的“小船”去电鱼。

4月12日晚上,绍兴市新昌县回山派出所民警钱李中巡逻时看到两辆车往山上开,觉得很奇怪,“山上这条小路是断头路,除了在发电站上班的人,平时很少有人走,这么晚了,他们干吗来了?”

钱警官多长了个心眼,叫了几个同事去巡逻,发现左于江中有手电光闪动,便沿着小路走到江边,看到有人坐在一艘“小船”上电鱼!

“小船”是工程车内轮胎改成的,上面有一组电瓶车电瓶,还有一个网兜。参与电鱼的一共有5人,除了电鱼的,还有望风的,捕捞的,装鱼的。

13日凌晨,民警将5名涉嫌非法捕捞的嫌疑人抓获。在派出所,民警清点了他们捕捞的鱼,大大小小共253条,包括鲤鱼、鲢鱼、野鲈鱼等多个品种。“全是江里的野生鱼类,其中最大的几条鲤鱼有10多斤重;有几条鲤鱼生命力顽强,被电晕后又活了过来;还有一些鱼,肚子非常大,里面都是鱼卵。”

民警将它们养在派出所的水池里,打算结案后拿去水库放生。

经审讯,电鱼的犯罪嫌疑人姓胡,平时做茶叶生意,当晚,他叫上4个朋友,开了两辆车去左于江电鱼,没想到,刚开工没多久,民警就赶到了。

目前,胡某等5人因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已被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自4月1日起进入禁渔期。昨天,回山派出所所长盛少华说,根据刑法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如电瓶电鱼、农药毒鱼等都在禁用范围,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接下来,当地警方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主要江、河流域的巡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市民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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