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施行,打通農民工欠薪“梗阻”


《條例》施行,打通農民工欠薪“梗阻”

文|孔德淇

農民工辛辛苦苦幹了一年,工資卻被拖欠,討薪不得,誰來管?5月1日,國務院頒佈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據悉,這是我國第一部保障農民工工資權益的專門性法規,標誌著根治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進入法治時代。(5月1日 人民網)

農民工是推動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近年來,農民工人數不斷增加,“欠薪”事件卻屢禁不止。據統計,2018年全國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共辦理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8.1萬餘件,其中農民工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案件29.3萬件,主要集中在製造業和建築業等工程建設領域。

拖欠農民工工資,既有違市場規則,更背離道德底線,有效治理刻不容緩。為維護農民工工資權益,讓農民工不再為領工資發愁,人社部、司法部等相關部門舉措不斷。2017年,人社部印發《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將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責任人列入黑名單,加大違法失信者的機會成本。2019年5月,司法部在中國法律服務網開通“農民工欠薪求助綠色通道”,提供討薪諮詢、求法援、問題反映三種欠薪求助途徑,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倘若說上述舉措對惡意欠薪起到了警醒、救助作用,讓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多發高發的態勢得到明顯遏制,那麼《條例》施行則是把原來行政管理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制度置於法律框架下,相關部門可通過法律來依法治欠,進一步根治欠薪難題。作為我國第一部保障農民工工資權益的專門性法規,《條例》在支付時間、工資清單等方面進一步規範了工資支付行為,明確了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和法律責任,特別是建設單位應擔的責任,通過實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全鏈條治理,打通工程建設領域發薪“梗阻”,同時細化政府屬地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對違法行為加大懲處力度,打造監管閉環,形成治欠合力,體現了源頭治理、全程監管、防治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

根治欠薪頑疾,關涉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關乎社會和諧穩定和公平正義。《條例》的實施順應了社會各界對根治欠薪的期盼和呼籲,賦予治理欠薪問題以制度剛性和法律支撐,將被動“清欠”變為主動“防欠”,標誌著依法依規治理欠薪邁上了新階段。這無疑將進一步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體系、監管有效的工作格局、懲處有力的執法機制,推動有效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切實維護農民工工資報酬權益。

但也應清醒地看到,徒法不足以自行,眼下確保如期實現“到2020年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已進入倒計時,貫徹《條例》規定必須強化落地與執行,紮緊不敢欠、不能欠的制度籠子,相關部門應當認真履職盡責,以法治化和制度化保障,借力科技等有力手段監管農民工工資支付,確保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有效維護,守護好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穩定,還需以《條例》實施為切入點,推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提高農民工群體法治素養和維權能力,助力其通過勞動實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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