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流放女犯往返數千裡,衙役為何要搶著押送?實情揭露社會現實

喜歡看古裝劇的讀者們想必都知道,古代刑罰花樣繁多,而且不像現代刑罰這樣人性化,更多的是傾向於折磨囚犯以達到震懾人心的效果,而且是對精神和肉體的雙向折磨。因此古代有許多刑罰都是參照這一邏輯而設立,先在精神上把犯人擊垮,令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其中尤以流放最為折磨人的身心。

▲清朝囚犯

據史料記載,流放最早起源於氏族社會後期,共工曾被堯帝流放到幽州。隨著歷史的發展,法律制度日益完善,隋唐時期流刑被正式列入刑律之中。或許有人會說,比起處以極刑,流放算得了什麼?或許在如今看來,流刑並沒有什麼痛苦之處,但在古代卻是令罪犯最恐懼的刑罰之一。事實上,古代那些被判處流放的人,寧願被處以極刑,也不願接受流刑。

▲氏族社會生活場景繪畫

雖然歷朝歷代罪犯流放地點都有不同,不過總體上都是流放到偏遠貧瘠的地方。比如在宋朝,罪犯大多會被流放到兩廣和海南地區,清朝時罪犯大多都是被流放到山海關外的東北地區,罪行嚴重者會被流放到寧古塔。被流放的犯人到達目的地後,只有兩條路可以選擇,要麼參軍鎮守邊疆,要麼選擇開墾荒地,但不管選擇哪一種都會過得痛不欲生。由於古代交通並不像現在這樣發達,凡是被流放的犯人都要帶著枷鎖徒步行走幾千里路,遭受很多折磨。因此很多罪犯得知自己被判處流刑時,都會選擇自殺,因為他們知道,流放就代表著一輩子都只能生活在邊遠地區,身心都將遭受無盡折磨,與其這樣還不如自行了結。

▲明朝官兵押送罪犯劇照

然而令人疑惑的是,古代的衙役們對於押送流放犯人倒是顯得異常熱衷,尤其是押送女囚犯。從古裝劇中我們不難看到,衙役們押送犯人時,是要時刻跟隨在旁邊,即使是好一點兒的有囚車坐,但將犯人送到後,衙役也要原路返回。由此看來,即使是擁有便捷交通工具的現代人,恐怕也沒有人願意幹這種舟車勞頓的苦差事,那衙役們為何還要爭搶著去押送流放犯人呢?在子淵看來,主要原因有三個。

▲今人扮演的清朝衙役

第一,相比正常工作,押運犯人更加自在。清朝時期,衙役不在官制內,屬於編外人員,被稱為“未入流”。因此他們在衙門內的地位並不高,不僅工作十分辛苦,而且工資待遇也不高,幾乎沒有休息時間,大清早就要點卯,隨後還要參加升堂、審訊、執行刑罰、逮捕犯人等活動,還要幫衙門裡的老爺跑腿。相比之下,外出押送流犯算得上是個肥差,畢竟山高皇帝遠,在外不受管束,一切事物都由自己做主,工資還能照拿,何樂而不為?

▲清朝女囚犯

第二,比起正常工資,押運犯人能獲得更多錢財。眾所周知,大多數被流放的犯人都是犯了大罪的重臣眷屬,都是非富即貴的人家,犯人家屬為防止衙役在路途上刻意刁難犯人,自然會拿出豐厚的錢財來賄賂衙役,讓衙役們在路上對犯人多加照顧。不得不說,這也是一種社會現實。由於衙役屬於編外人員,工資是由知縣或知府自掏腰包發放,其薪資並不算高,犯人家屬給的錢比他們在衙門一年的工資都要高出許多。尤其是女囚犯的家屬,為防止女囚犯在途中被衙役侵犯,往往會塞更多的紅包,因此衙役對押送女囚犯才會更加積極。

▲清代馬車舊照

第三,押運流放犯人比起上班其實更加舒適。衙役押送流犯對比到現在就是出差,自然所有花費都是公費,衙役們能趁機改善伙食。更重要的是,大多被流放的人原先都是家底豐厚的權貴,身嬌肉貴,經不住流刑的苦,其家人為避免他們在途中受折磨,一般都會提供馬車和僕人。這樣,押送的衙役自然也就跟著犯人享福,來去都能乘坐馬車。這樣對比起來,押送流放犯人的益處顯然比壞處多,衙役們自然樂意。


古代流放女犯往返數千裡,衙役為何要搶著押送?實情揭露社會現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