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11时许,一女子来到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新兴路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酒店内遭到抢劫。民警了解到,该女子是一名失足女。
6月17日23时许,她接到一男子微信,让她到渭城区一宾馆房间内以1800元的价格提供卖淫服务。她赶到后遭5名男子抢劫,其微信、银行卡内共计2.6万元及一部价值4600元的苹果手机被抢。
随后,公安渭城分局当晚对该女子微信内7笔转账记录进行分析,于7月2日在三原县一网吧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控制。随后,警方顺藤摸瓜,于7月23日将潘某、夏某、王某、石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了解,5人均为三原县人,年龄均不到20岁,处于打工或无业状态。5名嫌疑人供认称,寻找失足女下手是认为其不敢报案。
目前,警方以涉嫌抢劫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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