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高速上行驶时如果撞死了违法上高速的人,会怎么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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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上高速是违法行为。

我们知道高速公路上是禁止行人通行的。也就是说行人走上高速,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在高速上车辆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是可以减轻赔偿责任的。


如果上高速的行人没有家属。

如果上高速的行人没有家属,比如他是流浪者或者是精神病患者,一般交警在判定事故责任的时候会判定上高速的行人为主要责任,肇事机动车车主承担次要责任。机动车车主只需要承担死者的丧葬费即可。当然,自己的车子损坏了,还得自己去修。

如果高速的行人精神正常,且他还有家属在世。

如果出现这种交通事故,那是比较麻烦的。往往出事人的家属十分的悲痛,当然作为车主也非常的悲伤。但是根据我国最具有人情味的法律规定,交警一般为了协调双方的矛盾,会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也就是各占50%。其理由是,虽然行人上高速是违法的行为,但是肇事司机也存在“疏于观察交通路况”的违法行为。


那么,在高速公路上肇事司机撞死了上高速的行人,会不会被判刑呢?

答案是,即使撞死的人也不会被判刑。我们知道交警在判定此类事故责任的时候,一般判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最高为50%。而交通肇事罪,需要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及以上,才能够被起诉。

遇到高速上有行人时,作为司机该怎么办呢?

首先,要记住的一点是:司机在高速路上开车一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才能确保安全。其次是不要外道超车,因为很多行人是贴边走的,而且外道超车视野不开阔。再次是不要一直在最内道车道行驶,因为最内道一般都是行人跨越护栏的地方,十分危险。最后,司机在高速上开车一定要精神集中,不能疲劳驾驶,不能超速驾驶。


中国“人情味十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拙燕衔泥


最近有一位网友向我诉说:“自己刚考出来驾照,在老司机的陪同下上了高速,结果在高速上遇到有人快速横穿公路,差点就撞上,吓得自己腿都软了!”

相信不少朋友都有同样的疑问,如果我们开车在高速上正常行驶,把这些违规上高速行走的人撞死了,会被交警怎么判?

今天我们就围绕这个话题来总结一下(本文部分观点来自:烟台高速交警莱州大队)

行人禁止上高速

大家都知道,高速公路只允许汽车上去的,如果有行人上高速,就证明行人存在违法行为,机动车和违法的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就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只是减轻赔偿责任而已,并不是直接减免!

根据我国最具有“人情味”的法律规定,即使机动车没有任何过错,机动车也至少还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

行人没有家属

如果发生事故的行人是精神病人,或者是流浪者,也就是没有家属的,交警通常会判对方为主要责任,车主承担次要责任,只需承担丧葬费用即可了事;

当然,自己的车肯定还是要自己修的。

行人精神正常且有家属

如果在高速上被撞的行人有家属,那肯定是比较难缠的,对于双方来说也都是一件非常悲伤的事;交警为了圆满调节矛盾,通常会判机动车和行人双方存在同等责任。

理由是行人上高速属于违法行为,车主在高速上驾驶有“疏于观察交通路况”的违法行为。

撞死了人会不会被判刑

想必更多的人担心不是赔偿问题,而是在高速上撞死人了会不会被判刑,例如坐牢?一旦被判个三年五年的,出来也没脸回家,更没脸继续开车了。。。

其实并不必担心,前面两条有讲到,驾驶员最多判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但是交通事故责任为主要责任以上才可以被以交通事故肇事罪起诉的。

简单来说就是:即使撞死了人,也不会被判刑的。

遇到高速上有行人怎么办

如果我们在高速上发现了行人,可以首先采取鸣喇叭,闪灯等方式提醒,确定后方安全后也可以进行变道;

即使没有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也应该本着正义的原则拨通报警电话并告知行人位置!

交警一旦发现在高速上乱窜,或者在高速上骑行,行走的人,都会开车将他们送离高速。

汽车TA说

在我国法律中,在机动车面前的行人属于弱势群体,所以无论如何都需要机动车来赔偿行人;

但是对于高速撞人这件事不少网友普遍认为:应该车主不仅不赔偿行人,行人家属还需要赔偿机动车的所有损失才更加合适!

对于这件事,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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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TA说


在北京的G7高速公路段,曾发生这样一个真实的事情:一个醉酒的人驾驶摩托车逆行,被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撞倒,驾驶者倒地后又被多辆车碾压身亡。死者家属把所有的肇事车司机告上了法院。你知道法官是怎么说的吗?她说,作为一个司机,遇到前面有人或车应该主动避让!这是法官的话让我第二次目瞪口呆,第一次是彭宇案的法官的质问: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人?这些质问都非常符合逻辑,但必须是在没有丝毫人性(包括法官在内)的前提下才符合。

当时这个倒霉的司机在庄严的法庭上反问:你告诉我,我往哪儿躲?然后就像我们都能想到的一样,画面报道到此为止,解说员最后说这个司机承担了相应责任。

换做任何一个司机都会问同样的问题。如果躲开,车速这么高,可能造成更严重的事故,但这不在法官的考虑之内,法官只重视“事实”,至于假设,人性一概不予关心,因为法律是冷冰冰的,不可侵犯的,其中最让人不寒而栗的就是民法中的“无过错责任”,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这条原则适用范围包括“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驾驶汽车显然符合“高度危险作业”。于是,如果你驾车时,有人自杀故意去撞你,你也要承担事故损失的至少10%。

驾驶的确是“高度危险的作业”,时时处于危险之中。正因如此,驾驶者开车时都是很谨慎的,绝不是想怎样就怎样,故意所为者也不是不知道这是“高度危险的作业”,但仍然故意为之,让驾驶者如何规避?这种行为防不胜防。如果都正常行驶,各行其道,这种“高度危险”可能就不存在或者风险很低,有人冒死打破安危的界限,这和制造危险其实一样——本来不存在,却凭空产生,这才是让司机感觉最冤枉的地方。试想,死者的死“价值几十万”,司机最少也要赔偿几万,这可真是飞来的横祸!

“无过错责任赔偿”有它的合理之处,比如你在路上驾驶就应该谨慎小心,你碰了行人,而行人又没有故意的倾向,从保护行人这种弱者的角度出发,赔偿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故意为之,显然有失公允和合理。法律的条文是冷冰冰的,但不管怎样,打破法律天平的人才应该受到惩罚,而不是那些无辜的,没有触碰过法律天平的人。


来自月亮的他


可以明确的说,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驶撞死违法上高速的人,不会负法律责任。

行人非法进入高速公路被撞会告谁

一般情况下,行人非法进入封闭式高速公路被撞死撞上,人们首先想到就是撞人司机会不会负责。其实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被撞事件有很多,状告的对象并非只有司机,还有路段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

在高速公路上穿行的行人,被车撞死后,家属有权去状告撞人司机以及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因为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应该在高速公路危险路段装有明确标识提示行人禁止穿行,如果没有,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就有可能要负有一定责任。

撞人司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需要赔偿

首先撞人司机要保证自己的车子在高速公路上没有超速行为,如果有超速行为,就会承担次要责任,如果严重超速,就有可能会承担50%责任。那么这50%还是需要肇事司机自己掏钱赔付的。

另外肇事后逃逸的司机,即便自己没有超速和违法行为,撞到非法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只要逃逸都会被判肇事逃逸罪名,最低处罚为2000元罚款到数日的刑事拘留,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肇事逃逸将负有刑事责任。

白希文总结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第一不要总在最内车道行驶,因为最内车道很可能是行人跨越护栏的地方,也不要在外道超车。因为外道是很多行人贴边行走的路线。虽然这两种情况都是行人违法,但撞人后的麻烦,你自己要承担,包括修车以及心理阴影,都不是你想得到的结果。


白希文


我觉得不管在哪出事故,谁的责任谁负责!什么为了保护弱者,难道司机家属不是弱者?你犯错,由别人全家为你的错误行为买单,这是哪门子规矩?

高速撞死人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担责,被撞人应该负全部责任并要赔偿驾驶员的一切损失。因为超速是交通违法行为,可以根据交通违法来处罚,但行人是绝对不允许上高速的,会造成驾驶人车毁人亡的后果的。法律也应该保护驾驶人。

我个人认为:在高速公路上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不止是车辆与行人之间的关系,还应该有高速公路管理公司的责任。因为车辆与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有合同关系。我们付费买高速公路的服务,因高速公路管理公司疏于管理,致使行人上高速公路。

超速也只能按超速处理,与撞人连在一起没道理,高速路本就是封闲的,不能任何情况下,只要是在高路上,都应视为白撞,高速管理公司并要赔尝车主一切损失。

行人在高速上被撞身亡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免责或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发现前面突然有行人闯出,为了避让行人出现了车祸或者死亡这责任谁来承担?


笑搞


如果我是撞人的司机,我会找告诉管理处赔偿我的车损,因为高速公路行驶属于享受付费服务,我出钱,你来为我提供安全便捷的使用权,严格的说,你让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对我的驾驶产生严重影响,作为有偿服务提供方,必须为消费者的损失埋单。

高速公路管理处属于有偿服务提供方,司机属于付费享受服务的消费者,两者之间属于服务合同关系,所以司机在高速公路撞了非法闯入的行人,等于是服务提供方未能如约提供安全服务,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行人进入高速公路,高松公路管理处都负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由此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应该给与合法赔偿。有些省市规定;

“机动车没有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且赔偿额度最高不超过二万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及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道路上,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百分之五的赔偿责任,且赔偿额度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这样的规定不合理,因为高速公路不等于国道,不是公共设施,是商业性收费公路,高速公路管理方和上了高速的司机之间存在着商业行为。按照道理说,和旅客乘坐飞机和火车的道理是一样的。你必须对付费享受服务一方提供最基本的安全保证。只要享受服务的一方没有过错,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有服务提供方负责。天经地义,你们说呢?


山野论史


近几年,我国高速路网不断完善,不少高速公路的选址就在一些群众的田间地头附近,在方便了出行的同时也导致了有不少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偶尔会见到有人在高速公路上步“散步”,曾经就有媒体报道过,12月15日,厦蓉高速上“八旬老人带娃高速路上散步”的新闻。更有甚者,在高速上放起了鹅。

这些人不但法律意识淡薄,而且对高速公路的危险认知度不够,导致不少高速公路撞死行人的事件发生,那么如果汽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如果撞死了人会怎么判?

首先,行人违反禁止规定穿越或行走于高速公路并不能就此免除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注意义务,所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情况并作出检验、鉴定结论,及时的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此类交通事故,一般会判处进行民事赔偿,不用负刑事责任,当然民事赔偿部分由保险公司支付。不要觉得是无责判有责,毕竟人都没了,给点补偿也是合情合理的。

烟台高速交警莱州大队巡逻时发现等车行人进行教育并劝离

(用警车将他们带到安全的地方并让他们关注我们的公众平台学习安全知识)

发生此类交通事故,排除机动车车主没有饮酒、吸毒等问题的话,一般情况下会这样判定:

1、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注意这里所说的责任是赔偿责任,不是事故责任,两者不同。此外,说的是减轻,不是减免。意思就是说,至少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标准查阅各地相关规定或者咨询有关政府部门。

2、高速公路禁止行人进入,这是对方最大的违法行为,何况他还在行车道上。

3、如果对方是精神病人或流浪者,无家属的。估计交警队会判对方主要责任,你们承担次要责任,由你们承担丧葬费用了事。

4、如果对方有家属且能找到的,估计交警队会判你们同等责任。理由是对方有进入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你们有不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的违法行为。

5、没必要觉得奇怪,交警处理事故是以圆满调解矛盾为主要目标的。

6、如果真的出了死亡事故,驾驶员不会被判刑,因为负事故责任主要责任以上才会被以交通肇事罪起诉。

7、但是死亡事故会羁押驾驶员,但交警队会不会进行刑事拘留是关键。是否刑拘会有通知书告知,如果被刑拘,就证明交警队会判你们主要以上责任。不被刑拘就代表责任方面应该好办了。

8、若最终经查实行人是从被损坏的护栏处进入高速公路,则该段高速公路的管理者显然没有尽到管理及维护的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中队宋队长发现两名骑行者)

(一中队老孙帮老人扎好柴火然后送老人安全回家)

其实谁也不想遇到事故,更不要说撞人致死了。各位考交规的时候 也就是科目四 不也有题目这么说的,如果在你无法避免的情况下,除了减速不变道外,高速驾驶“让速不让道”,一旦因为自己紧急变道而导致的事故,自己可是要会全部责任哦,无论是撞其它车辆还是被其它车辆撞。同时也奉劝各位,无论是向自己的孩子还是朋友家人传输千万别横穿高速的安全理念,多一份传递,多一份安全!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烟台高速交警莱州大队


首先大家要知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所以从表面上看,行人是不应该进入高速路上的,机动车只有无违规且无超速应该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

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故意”是指引发交通事故的故意,而不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故意。即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不构成机动车驾驶人免责的事由;只有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明知某种行为会引发交通事故并造成损失而作出这种行为,并因而导致交通事故并造成损失时,机动车驾驶人才可以免责。

最后虎妹想说的是,在高速路上行驶还是要集中精力避免走神,开车时保证自身和车内人员的安全才是首要的,你说是不。

希望虎妹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途虎养车


如果你没有超速,酒驾等违规驾驶,即使撞到人也不会判刑的,不过如果死人了,被拘留一段时间等待上边处理事情是可能的,行人不管是什么原因被撞死,他们都是弱势群体,就是机动车百分百正确的,在中国你一样要付出一点“人情债”的赔偿的,有关规定是不超过10%,实际操作起来会远远超出这个范围,请关注:

容济点火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所以驾驶员最多判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而交通事故责任为主要责任以上才可以被以交通事故肇事罪起诉的。如果机动一方不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那不构成刑法上的交通造事罪。只是需要承担一部分的民事责任,如果对方是没有家属的流浪汉,一般就是赔偿殡葬费用就可以了,如果有家属,还要有点额外补偿的。

实际上,如果最终经查实行人是从被损坏的护栏处进入高速公路,则该段高速公路的管理者显然没有尽到管理及维护的义务,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高速一般来说都是封闭的。行人在高速上被撞了肯定是行人自己全责。如果车辆方有超速、未年检、酒驾之类的过错,可能会承担次责到同等责任。但是,不能逃逸。同等责任以下,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都不构成犯罪。


容济点火器


这的确是一种棘手的情况,作为车主谁都不想遇到这方面的事情。但如果事故不幸地发生了,那应该怎么样判罚呢?车主需不需要为此附上刑事责任呢?

首先我们要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死亡,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我国看似有“人情味”的法律条文确实能保障到行人的利益。但是回归到这个问题上,在高速上撞到行人致其死亡,本来高速公路上是不允许行人上高速的,行人上高速本身就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上述《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人是可以减轻赔偿责任的。

若行人没有家属,如流浪汉等,交警会判行人为主要责任,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车主只需要承担行人的后事费用即可,而车损方面,只能出自己的保险或自己出钱修。若行人有家属这种情况相对麻烦,交警的判罚可能也与上述情况不同,若机动车没有超速若其他违法行为的话,一般交警会判机动车为次要责任。而交警为调和双方矛盾,有可能会判双方为同等责任。虽如此,交通肇事罪需要在事故当中承担主要责任才能被起诉,因此车主不需要担心会被判刑。但作为车主,谁都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因此,行驶在高速上需打醒十二分精神,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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