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後還隱瞞病情、行蹤?追責!

確診後還隱瞞病情、行蹤?追責!

2020年4月11日,哈爾濱市政府新聞辦召開哈爾濱市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場新聞發佈會。哈爾濱市衛健委二級巡視員劉楠就近日確診病例病源情況進行了通報。

確診後感染源未知,周圍五人發生聚集性感染

4月9日以來,哈爾濱市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確診病例2例,新增本地無症狀感染者3例。其中一確診病例郭某明,男,54歲,常住址為哈爾濱市道外區宏偉路。

  • 4月7日,郭某明在其女朋友王某苓(病例二)的陪同下,到市第二醫院發熱門診就診,經查郭某明體溫37.5℃並伴有咳嗽等症狀,肺CT顯示縱隔內可見多個淋巴結影,雙肺可見多發片狀磨玻璃密度影及網格影,邊界模糊,雙側胸膜肥厚,被收至該院隔離病房。
  • 4月8日,省、市疾控中心分別對郭某明進行核酸檢測結果均呈陽性,血清抗體檢測IgM、IgG結果均呈陰性,省疾控中心進行萬孚總抗體檢測結果呈陽性,經專家診斷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被轉送至定點醫院隔離治療。
  • 4月9日,專家組會診認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目前,患者生命體徵平穩。
  • 與確診病例郭某明有密切接觸的女朋友王某苓,王某苓的女兒曹某,曹某的男朋友李某,均於4月9日確診為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
  • 4月10日,又新增1例確診病例陳某,為郭某明的密切接觸者。五人發病前兩週均無武漢、湖北、其他有病例持續傳播地區及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

接觸境外入哈人員所汙染環境致病,後導致聚集感染

由於確診者郭某明、無症狀感染者王某苓不配合流調工作,給追溯傳染源、查清密切接觸者帶來極大困難,哈爾濱市公安機關已第一時間介入並開展立案調查。現經哈爾濱市疾控中心與公安偵查機關聯手調查,王某苓的女兒曹某可能接觸境外入哈人員所汙染的環境致病,進而導致家庭成員集聚感染。

曹某與韓某為樓上樓下鄰居,韓某於3月19日從美國抵哈,居家隔離觀察。期間,雙方共同居住生活在此。

韓某3月31日核酸檢測為陰性,抗體檢測IgM、IgG均為陰性。

4月3日核酸檢測為陰性,遂解除居家隔離。

郭某明發病確診後,又進行了溯源分析時發現,曹某與韓某存在感染可能。

4月10日和11日,再次對韓某進行了兩次抗體檢測,其中,IgM均為陰性,IgG均為陽性,為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經現場模擬調查分析,韓某與曹某共同生活在一個可能汙染的環境,具備傳染條件。

截至今天下午三時,已排查追蹤到密切接觸者456人,其中,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55人,居家隔離醫學觀察301人,並將持續強化醫學檢測措施,確保被隔離人員身心健康。同時,對涉及到的住宅小區單元、有關活動場所也採取了封閉管控、終末消毒等措施。

隱瞞病情和真實行程,追責!

確診後還隱瞞病情、行蹤?追責!

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尹喜峰表示,4月9日,確診病例患者郭某明及其朋友、已確診為無症狀感染者的王某苓,在市疾控中心流行病學調查過程中,有故意隱瞞病情和真實行程的行為,導致衛生防疫機構無法及時全面掌握其行動軌跡及相關信息,無法形成完整的流行病學調查報告,給追溯病毒源頭、查找密切接觸者、切斷傳染源帶來極大困難。

公安機關接到線索舉報後,已在第一時間立案調查,經初步核實密切接觸人員和回溯其活動軌跡,已經確認郭某明及其朋友王某苓涉嫌故意隱瞞謊報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觸人員等信息,有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等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公安機關鄭重提醒廣大市民,疫情期間,對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法提出的防控措施,謊報、瞞報、不如實反映情況、引起疫情傳播或有疫情傳播嚴重危險、違反相關法律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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