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羅伯特*豪斯 特倫斯*米切爾

羅伯特•豪斯(Robert J. House,1936— ),美國著名組織行為學家,路徑—目標理論創始人。特倫斯*米切爾,美國著名組織行為學家,路徑—目標理論創始人。

二人代表作《有關組織領導效率的路徑—目標理論》與《有關領導方式的路徑—目標理論》。

該理論認為,領導者應採取特定的措施來幫助下屬通過一定的路徑實現目標,而這些措施應適合下屬的需求,和下屬工作的環境。這一理論的來源是弗魯姆的期望理論。豪斯認為,領導活動正好就是要影響下屬的目標價值和期望值。作為領導者,要做好兩件事,一是要讓這些下屬清楚,他們的努力能夠得到相應的報酬,二是要幫助下屬找到可以最大限度實現這些期望的路徑。

1.不同的領導行為方式

包括指示型領導、支持型領導、參與型領導和成就型領導。領導者可以根據情境,選擇最適合下屬特徵的以上四種領導行為方式。

2.下屬的權變因素

主要包括控制點、個人經驗和感知到的能力等因素。

3.環境的權變因素

包括下屬的任務結構、組織的正式權力系統以及下屬的工作群體等。這些因素共同對下屬起激勵作用。

該理論雖然比較複雜,但適用性比較強,在理論上,它提供的一系列理論假設都是圍繞著領導風格、下屬特徵和工作情境展開。在實踐上,該理論為領導者提供了方向,讓他們知道下屬才是執行命令的一線工作者,領導者的任務很大程度上就是幫助下屬以滿意的方式完成工作。

4.該理論的後續發展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在原有基礎上,提出了以價值為基礎的領導理論,該理論綜合了領導特質理論,領導行為理論以及領導權變理論的特點,以組織願景替代並充實原來的“路徑-目標”,圍繞著價值這個核心概念,闡述了什麼樣的行為能有效地幫助領導者形成組織的共同價值,以及這些行為的實施條件。

即下屬對領導者所信奉的、已經融入企業文化中的價值觀和共享和認同程度越高,領導行為就越有效。就是說,持有明確價值觀的領導者,需要通過明確表達願景,向組織和工作注入自己的價值觀,使之與下屬所持有的的價值觀和情感發生共鳴,喚起下屬對集體目標和願景的認同,進而使下屬提高自身的努力程度,更好地提高領導行為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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