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兩名公職人員違紀違法被處分

桂林兩名公職人員違紀違法被處分

近日,我市通報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桂林两名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被处分
桂林两名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被处分

市中級人民法院原立案一庭副庭長李國龍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遊安排問題。

2015年,李國龍接受企業邀請到哈爾濱旅遊,並讓企業支付了旅遊期間的交通、住宿、餐飲及門票等相關費用。此外,李國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6月,李國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

桂林两名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被处分

雁山區民政局原報賬員李林平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

2013年至2018年期間,李林平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或業務往來人員贈送的土特產、紅包、現金等禮品禮金;其還借單位公務接待之機,將多瓶茅臺酒、五糧液、紅花郎白酒等佔為己有。此外,李林平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7月,李林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

桂林两名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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