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說理」全球疫情危機下的海外公民權益保障

「戰“疫”說理」全球疫情危機下的海外公民權益保障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正肆虐全球,無情剝奪數以百萬計人的生命和健康,給全人類帶來沉痛的打擊和教訓。同時,這場人類歷史上的大災難也引發了一系列國際社會秩序、經貿規則和道德倫理危機。世界主要發達國家推行“閉關鎖國”的逆全球化和反貿易自由化的行為,已成為全球經貿發展的阻礙。作為負責任的大國,中國一直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思想和國際人道主義精神,積極參與全球抗疫。各國對待本國公民和國內他國公民的行動策略,也正在考驗著全球治理者們的能力和智慧。

  海外公民或將面臨的國際法問題

  就疫情危機下國際社會權益保障而言,歸納起來海外公民可能主要面臨如下涉及國際法方面的問題:一是生命健康權保障問題。例如,因違法犯罪、疾病災害、恐怖襲擊等原因而使得其生命健康權益受到侵害,缺乏專門的國際條約(如中外多邊或雙邊條約)立法等法律保障與救濟。二是面臨著受教育權益保護問題。目前,我國海外公民(留學生)主要分佈在教育資源豐富、社會機制較發達的國家(如美、英、德、法等),而這些國家在我國的海外公民數量較少,故而存在海外公民權益保護不對稱而難以達成專門性國際保護協議的問題。三是人格尊嚴權益保護問題。在疫情危機下,我國海外公民受外國人歧視、侮辱、刁難的現象時有加劇,但目前除了領事保護之外,還缺乏全面而高效的保護機制。


「戰“疫”說理」全球疫情危機下的海外公民權益保障


  疫情危機下海外公民的權益保護

  疫情之後,加強對海外公民保護的關注與思考,不僅應從立法層面著手,也應更加關注實踐。

  第一,應加強國內相關立法、執法、司法等法律保障機制建設,努力探索強化國內法域外效力和域外適用的路徑。譬如,加快出臺海外利益保護專門立法(如境外公民權益保護法、“一帶一路”建設保障促進法等),完善海外利益保護法律體系;統籌綜合外交保護、領事保護機構,探索設立國家專門的海外利益保障部門;探索強化國內法(司法判決)的域外效力和域外適用。

  第二,持續推進中外有關雙邊或多邊條約以及保護條款的談判簽訂,強化國際法上的互惠互利、利益關聯與保障。探索簽訂專門的中外雙邊或多邊海外(留學生)利益保護條約,創新中外雙邊或多邊經貿投資協定,合理設置利益關聯,納入保護性條款。

  第三,鼓勵引導企業、社會組織機構和個人等社會主體,如安保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組織等深度參與保障機制建構。譬如,引導安全保護社會組織機構和企業等長效參與針對海外公民的安保任務;鼓勵各級各類保險公司和有相關資質的機構等完善海外保險業務,逐步建成全覆蓋網絡;鼓勵引導法人、社會組織機構、個人等設立基金,參與海外公民保護。

  第四,推動構建全球統一信息平臺,暢通海外公民利益保護通道。譬如,通過設立全球統一信息平臺,如海外留學APP、專設5G定位報警救援系統模塊等,確保對海外公民及時有效的援助;推進互惠互利、合作共贏國際聯動處置機制建設,設立中外雙邊或者多邊專門性組織機構等。

  第五,倡導推進全球道德治理,打造國際信用體系。適時建立外國企業、自然人、社會組織機構等參與保護工作的獎懲激勵機制;建立個人信用機制,對於侵害海外公民權益的外國人追究法律責任,實施“限制或禁止入境過境”“限制或禁止購買中國產品和服務”等懲戒制裁措施。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海洋與自然資源法研究所研究員)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中國公民權益保障法制供給研究”(18BFX216)成果之一】


原標題:【戰“疫”說理】全球疫情危機下的海外公民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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