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分清SCI的作者、通訊作者和共同作者?

最近,有一些新手小夥伴來找小編,問“SCI 論文作者、通訊作者和共同作者之間有什麼差別,三者又是怎樣區分的?”為了讓更多小夥伴瞭解作者、通訊作者和共同作者這三者之間的區別,所以小編就來給大家分析一波。


教你分清SCI的作者、通訊作者和共同作者?

1、關於作者

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ICMJE)規定作者身份的標準為: (1) 參與研究的構思、設計或獲得數據,以及對數據的分析和解釋; (2)寫作論文或參與重要內容的修改; (3) 同意最後修改稿的公開發表。

論文作者必須是直接參與論文選題、設計、研究、資料分析與解釋的全部或部分主要工作,或寫作論文關鍵內容,能對論文內容負責並能進行答辯者。只參加過局部工作或某項實驗,或為論文提供部分指導及協助者,不能列為作者,可在文末致謝。作者姓名不分單位、職務,一律按對本文貢獻大小,依次排列在文題之下。第一作者是論文的主要責任者。

多位作者對共同完成的論著聯合署名時,署名順序應按各人的貢獻大小排列。如果有多人貢獻相同,可根據期刊的相關規定採用變通的表達方式。例如,Nature在其“作者須知”中指出如果確有必要說明兩個以上的作者在地位上是相同的,可採取“共同第一作者”(Joint first authors)的署名方式,也可在這些作者的姓名旁邊使用符號來標識,並說明“這些作者對研究工作的貢獻是相同的”。

2、關於通訊作者

通訊作者通常是實際統籌處理投稿和承擔答覆審稿意見等工作的主導者,也常是稿件所涉及研究工作的負責人。通訊作者的姓名多位列作者名單的最後(使用符號來標識說明是Corresponding author),但其貢獻不亞於論文的第一作者。對於歐洲某些按姓名字序排列作者署名的期刊來說,通訊作者的標識就顯得更為重要。

通訊作者需要有一個固定的通訊地址。這裡的意思是通訊作者一般是有一個辦公室和實驗室。從另一個角度說,通常是導師,教授或者研究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因為,論文發表後,在社會上會引起反響,必然會有通訊聯繫。要是沒有固定的通訊地址,這必然帶來通訊方面的困難。比如說,一個學生可能經常要換地方,沒有固定的住處,更沒有自己的辦公室和實驗室(不屬於學生的),這樣的話,通訊交流很不方便。

3、關於共同作者

國內期刊署名方式,如果一篇論文有多個作者,按照貢獻大小排名的,就按照第一作者第二作者...這樣依次排名,評職稱時,第一作者也只認可1個人,不能同時有2個人享受第一作者的職稱加分。而SCI英文期刊不同,第一作者可以有多個,影響因子高的期刊甚至可以有4-5個第一作者。

我們都知道,高級職稱評審時都會要求論文是獨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所以,很多人打破頭也要搶第一作者稱號,國內期刊很難實現,投稿SCI英文期刊做第一作者就不是難事了。除非所投稿的SCI英文期刊要求只能有一個第一作者,一般情況下第一作者都能共同有多位。當然在國內評職稱的話,共同第一作者肯定沒有第一作者評分高的。以上就是SCI論文中作者、通訊作者和共同作者三者的含義與區別。想了解更多關於SCI的最新資訊可以關注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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