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干县人民法院官网消息,4月28日,新干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龙有期徒刑八个月。该案系江西省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编审:邹艳红监制:吴志刚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江西日報 的文章 關鍵字: 江西 传染病 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