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連縣打擊整治跨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獎勵群眾舉報跨境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孟連縣打擊整治跨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獎勵群眾舉報跨境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孟連縣打擊整治跨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獎勵群眾舉報跨境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為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舉報違法犯罪的積極性,依法嚴懲偷越國(邊)境、走私等違法犯罪行為,有效維護邊境經濟和社會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打擊整治跨境違法犯罪相關文件、會議精神,孟連縣打擊整治跨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制定了《孟連縣群眾舉報跨境違法犯罪獎勵辦法(試行)》,決定對群眾舉報跨境違法犯罪行為進行獎勵,特通告如下:

一、獎勵對象:主動向本縣公安機關、相關部門檢舉揭發或提供證據線索的舉報人,具體為,舉報偷越國(邊)境、走私等違法犯罪嫌疑人或證據線索的舉報人;舉報參與、協助、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走私等違法犯罪嫌疑人或證據線索的舉報人;具有特定職責和義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在獎勵範圍。

二、獎勵標準:獎勵經費由縣財政保障。獎勵金額不低於800元,最高不超過1萬元。具體標準如下:(一)舉報偷越國(邊)境違法行為的:每案查處1人的,獎勵人民幣800元;每案查處2到5人的,獎勵人民幣2000至3000元;每案查處6人以上的,獎勵人民幣3000至10000元。(二)舉報參與、協助、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結夥偷越國(邊)境犯罪行為的,每案獎勵人民幣1000至1萬元。(三)舉報走私犯罪行為的:每案查獲走私貨物價值1萬元以下(包含1萬元)的,獎勵人民幣1000元;每案查獲走私貨物價值1萬元到5萬元(包含5萬元)的,獎勵人民幣2000到5000元;每案查獲走私貨物價值5萬元以上的,獎勵人民幣5000元至1萬元。

三、獎勵程序:舉報獎勵必須在公安機關及其他部門查證屬實後,方能進行獎勵。經查證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由辦案單位填報獎勵審批表,向縣打擊整治跨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申報獎勵。孟連縣打擊整治跨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申請後,按程序報批,15日內作出獎勵或不予獎勵決定。舉報人應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0天內到接受舉報單位憑本人身份證辦理領取獎勵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舉報方式:舉報人可以採用實名或匿名的方式通過電話、微信、信函、當面舉報等方式進行舉報。實名舉報的,舉報人應向接受舉報的單位提供真實姓名、工作單位或住址等個人信息。匿名舉報的,舉報人可使用不超過6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的密碼作為身份代碼。舉報人對由其提供的個人信息及聯繫方式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

五、舉報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進行舉報的;在案件偵辦過程中相關部門先於舉報人發現尚未被查處的違法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先於舉報人交代了尚未被查處的違法犯罪事實的;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檢舉屬其職責範圍的違法犯罪事實、證據和犯罪嫌疑人信息的;法律規定不予獎勵的其他情形。

六、法律責任:舉報違法犯罪的行為受法律保護,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舉報人應當如實舉報違法犯罪,嚴禁舉報人借舉報之名誣告陷害他人,違者將依法予以處理。

七、其他規定:獎勵嚴格按照《孟連縣群眾舉報跨境違法犯罪獎勵辦法(試行)》進行,由孟連縣打擊整治跨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施行。

特此通告

2020年3月27日

孟连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奖励群众举报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舉報電話和郵箱:

孟連縣委政法委:(0879)8722028,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孟連縣公安局:(0879)8724110;

孟連縣邊境管理大隊:(0879)8721286;

孟連海關緝私科:(0879)872409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勐康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勐阿分站:(0879)8911028;

勐康出入境邊防檢查站芒信分站:(0879)8946040。

各鄉(鎮)舉報電話:

娜允派出所:(0879)8721307 ;景信派出所:(0879)8951025;勐阿公安派出所:(0879)8911207;勐馬邊境派出所:(0879)8921021;

芒信邊境派出所:(0879)8946069;富巖邊境派出所:(0879)8941012;

公信邊境派出所:(0879)8926017 ;勐阿邊境派出所:(0879)89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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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连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奖励群众举报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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