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花式作死,不懂得分寸。
作?可以啊。
小作,能增進感情。
大作,能耗死感情。
一點也不誇張。
我很好奇,有一些姑娘總是用"作"來驗證對方到底愛不愛自己。
何必呢,他愛不愛你,生活中的細節,他對你的關心,完全可以看得出來呀。
沒必要用作,一味的挑戰他,驗證他到底愛不愛你啊。
你作,是想驗證他愛不愛你,但你作的同時,也是在影響你們之間的感情。
知乎上有一個問題,和一個很作的女生談戀愛,是怎樣的感受?
底下有一個答案:
有如重獲自由般的分手,就像孫悟空剛從五指山下爬出來,歡樂的在沙灘上玩兒命奔跑的畫面。
按捺著顫抖的心情,屁滾尿流地答應了分手,開心地簡直要把手機扔出去。
之所以把這個答案放出來,不是說女生不可以作,或者要一味迎合男生。
只是想提醒大家,
即便是因為愛情。
也沒人會時時刻刻在乎你的情緒,
忍受你所有的作。
不可能,絕對不會有任何一個人會忍受你所有的作,父母做不到,戀人更加不可能。
2
跪舔男生這種事,還是少做為妙。
記得奇葩說有一集,
說的是討好型人格。
其實,戀愛中也有討好型人格,就是一味以對方的快樂,作為自己的快樂,討好對方,看對方臉色行事,生怕對方生氣....
你以為你跪舔他,事事如他意,他就能和你在一起一輩子了嗎?
不會的。
相反地,會帶來的後果是,他只會越來越不珍惜你,覺得你這個人很好說話,沒有底線。
3
戀愛後,還和前任糾纏不清。
????
為什麼要和前任糾纏不清呢?
1,把現任當成備胎療傷唄。
2,忘不了前任的好。
(歡迎補充…)
無論是哪一種原因,要麼你就單身,和前任保持聯繫,那是你自己的事。
可如果你談了對象,這就是對別人的不負責任,這是欺騙呀。
願所有戀愛後的人,
都能尊重現任。
和前任老死不相往來。
4
只享受戀愛時的權利,不盡戀愛的義務。
說真的,典型的自私行為。
有很多人在戀愛中會變成這樣,只會一味向對方索取他們應有的權利,卻不盡他們該盡的義務。
他們忘記了,愛是相互的。
他們忘記了,愛是需要經營的。
我以前採訪過一個男生,一開始,他和那個女生彼此很相愛,也發誓要一輩子在一起。
最後,因為這個女生一味想要更多,男生給不起,男生在這段感情中很累,女生也覺得男生給不起,就離開了。
一個在一段感情中,累了,一個覺得對方變了,以前不是這樣的。
分手是必然的。
5
分手後,要死要活,甚至以死相逼,挽留對方。
這已經不是掉價行為,
是蠢的問題。
以死相逼,不僅會傷害到你自己,而且會讓他更加鄙視你。
你為他死,就算他一時和你在一起,也只是同情,也只是害怕,那不是愛。(清醒一點)
還有一種情況,分手後,跟別人惡意散佈謠言,搞壞對方名聲。
俗話說得好,分手見人品,手都分了,沒必要再在背後造謠別人,如果他真對你造成很大傷害,確有其事,那說說倒也沒什麼關係。
惡意造謠詆譭,
沒有必要,
沒有意義。
6
另外,我想說:
女生主動追男生,並不是一件掉價的行為。
這裡所說的掉價行為,更多的代表,我們在戀愛或者分手後,所做的行為,給我們自己,給對方造成很大困擾,不是一個正常戀愛狀態。
希望你們在聊天時,不要有這些掉價行為,因為,相遇不容易,相愛更難,總不能因為這些事,影響到感情,最後被迫分開。
這就太不值得了!
有人說,愛是天下無敵的。
可我想說,愛確實可以改變一切,但前提是,正確的愛。把這些掉價的壞毛病改掉,才會是正確的愛,才能長久的走下去。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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