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流感戴口罩或入法 全民行为文明还有多远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王彤旭)近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提交二审,增加了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等文明行为的要求。与此同时,《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修正案(草案)》4月2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拟将上述规定新增入市民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当中。疫情当前,因不戴口罩引发的不道德行为屡有发生,恢复正常之后,这些规范执行起来有多难?

患流感戴口罩或入法 全民行为文明还有多远

资料图。CNSPHOTO供图

“小区的物业保安总是不好好佩戴口罩,就放在下巴底下,还经常和外卖小哥凑近聊天。”广州市民许蕾告诉中国商报记者,除此之外,自己还经常能看到疫情期间有老人带小孩上下楼时不佩戴口罩。

“我还在楼道里遇到过不戴口罩还打喷嚏的居民,这其实就能够体现出道德素质的差异。无症状感染者还在增加,本土病例并没有完全清零。即使认为已经没有什么隐患了,也该为他人着想,在封闭的地方近距离接触时应戴好口罩。”许蕾说。

“已经看到有些超市、服装店店员都不戴口罩了,但在人流密集的室内场所不佩戴口罩并不符合摘口罩指南的要求,可以看出有很多人并不自觉”,有上海网友在微博评论中如此表示。

据了解,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属地方立法范畴,目前已有天津、南昌、深圳等市出台了当地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时候提升人们的公共卫生意识了”“很有必要,建议全国推广”......在“口罩法”登上微博热搜之时,众多网友发声支持。

“担心传染给他人,每次感冒我都自动佩戴口罩,并告诫周围的人和我保持距离,但很多人并没有这种意识”。家住成都市的李想就曾受同事传染得了流感,“大家都知道流感会传染,也都知道患上流感有危及生命的可能性。仅靠公德心约束不文明行为是不够的,有规矩才成方圆”。

李想表示,对法条中明确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佩戴口罩的要求喜闻乐见,自己也希望能用法律手段对不遵守规矩的人施以惩戒。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认为,将此次疫情防控过程中总结摸索出来的经验以条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不仅体现了立法者的与时俱进,而且也为促进文明行为的养成、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提供了法律支撑。

“在抗疫一线奋战至今,也经历过对疑似患者的隔离陪送,最大的感受就是在走访时能看到居民对病毒的防范意识逐步提高。经此疫情,人们更加懂得在今后如何保护自己。但另一方面,我认为在自身患病时有意识地采取措施对他人负责是日后人们需要做到的,也是全社会应当长期关注的。”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中北春城社区一位不愿具姓名的工作人员如此表示。

“在疫情发生之初,曾有许多中老年人并没有重视起来,经过儿女、甚至孙辈苦口婆心的教育才开始佩戴口罩。因此我建议从年轻人入手,由他们向中老年人和孩子传播文明思想,科普相关法律条文并起到带动作用,潜移默化地施加影响,逐渐让更多人养成文明的习惯。”上述社区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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