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口罩”入法,用法律为文明护航

日前,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二审。其中,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加了“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等内容。这一做法,引得广大市民纷纷点赞。

在大家的传统观念中,文明行为多属于道德范畴,靠的是教育引导,靠的是自律意识。一些不文明的做法,由于对社会和他人造成的影响有限,一些人觉得是“小事”,偶尔为之亦无所谓。而其周边的人,抱着事不关己态度的多,敢于说“不”的少。比方面对乱丢垃圾、大声喧哗、不守秩序等现象,很多人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往往选择视而不见,独善其身。

疫情就像一面放大镜,很多“小事”不再小,很多“偶尔为之”,也不再事不关己。以“戴口罩”为例,戴与不戴,关系的不仅仅是个人,而可能是整个社区、街巷,甚至是防控大局。应该说,疫情防控期间,绝大部分人都做得很好,但仍有个别人把不文明当个性,不戴口罩还不听劝阻,甚至与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这种行为早已超出了道德范畴,用法律的力量进行刚性规范,非常必要。

回顾中外社会文明史,文明素养文明行为的形成,既是历史演进的结果,更有外部约束的作用。就在不久之前,醉驾入刑,让喝酒不开车成为红线;《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让办公室的空气清新不少。越来越多的文明行为,通过法律的力量,固化并逐渐形成习惯。

一个文明社会的形成,既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既需要柔性的治理,也需要刚性的制度。用法律为文明护航,在唤起人们文明意识的同时,让人们对文明形成敬畏,最终推动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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