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女生血赔100万!只因私自改装电动车

2016年8月,广西南宁一自建居民房里发生火灾,造成一家3口人丧命,而火灾却是改装电动车在充电时起火所致!

南宁市中级法院最终判决,21岁女孩詹某作为电动车使用人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担责80%,赔偿160.97万元;自建居民楼房东梁某因未设置必要消防设施担责20%,赔偿37.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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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改装引自燃,多辆电动车被烧成废铁

2018年8月10日下午15时,广东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八队新地附近商铺,一间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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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消防到场后迅速将大火扑灭,店内多辆电动自行车已变成废铁。经调查,火灾原因是电动车私自改装引起的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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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电动车超速惹车祸,车上电池多达10个!

6月22日22时39分许,广西来宾市武宣县七星大道由朝阳路往东环大道方向路段,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小汽车左前方大面积受损,电动车倒在路面上,车体几近散架,电动车主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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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小汽车驾驶员扬某介绍,事发时其正要拐弯,当时对面驶来的电动车速度非常快,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已经撞上来了。民警现场勘查后发现,事故中的电动车是一辆改装后的车,电池多达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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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国务院安委办开展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就发布了电动自行车最新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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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要求,今后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国家加强管理,个人更要注意防范,购买合格认证产品,规范使用电动车,防火防电,愿你座下的“小电驴”,永远活泼任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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