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西双版纳州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管


【监察体制改革】西双版纳州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管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监委结合派驻监督部门和单位实际,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提前报备制度并执行落实,不断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管。

西双版纳州派驻纪检监察组注重提前介入,要求被监督单位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时需至少提前1天书面告知,报送会议议程及相关信息内容,并根据议程事项选择参加的议题,并将监督触角延伸至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等全过程,避免单纯的会议监督造成形式主义。

同时,该州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过程监督,列席参加“三重一大”会议,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监督,特别是对会上“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是否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进行严格监督。

此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跟踪问效,严格事后报告备案,纪检监察组将根据报备情况及列席会议掌握情况,定期、不定期对该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谢进 岩温扁 岩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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