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农村生态环境处调研遂宁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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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全省森林草原灭火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环境应急处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4月26日,生态环境厅农村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常青带队,对遂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强陪同调研。

生态环境厅农村生态环境处调研遂宁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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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一行先后到蓬溪县赤城湖水库、黑龙凼水库、渠河水源地、涪江东山村水源地,查看了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隔离防护网、标识标牌、视频监控等进行了巡查,并在石溪浩、川祖庙详细了解了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预警站运维情况。

生态环境厅农村生态环境处调研遂宁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常青强调,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民生工程,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遂宁市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增强片区集中供水能力。加大优质水源地供水规模、供水管网覆盖面,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集中力量对需长期保留的水源地进行保护,调整和取缔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提高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二是做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照“划立治”要求,全面整治水源地环境风险,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打包编制整治项目方案,向中、省环保项目投资储备库进行申报,积极争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资金。

三是加快推进北移工程建设。为彻底解决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问题,遂宁市要按序时进度推进北移工程建设,同时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同时投入使用。

审核:童任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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