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6 遂宁:存在问题的校外办学机构限时整改不到位将责令关闭

船山区教体局相关人员表示,对于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的校外办学机构将予以严肃整治,对于存在以下九种现象决不放过。希望各办学机构尽快自查。对于存在问题的校外办学机构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予以关闭。

自查:九种现象“不放过”

船山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刘平表示,证照不齐不放过,各校外培训机构均应取得《办学许可证》正副本、营业执照或民非登记正副本,证照副本要加盖年检印章。无证无照或证件不全经营者,不得擅自招收中小学生进行培训,必须依法办理办齐相关证照。否则将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办学超出许可事项不放过,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学校名称、地址、类别、办学内容等开展招生活动,不得自行设立分支办学机构或异地办学,不得以联合办学、授权办班等名义出租或出借办学证件。违规宣传不放过,各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刊播招生广告。招生广告应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违规聘用在职教师、不具备教师资质不放过,聘任教师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得聘任不具备教师资格证教师,不得聘任任何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未收退费公示、乱收费不放过,培训机构应按照要求收、退费项目、标准上墙,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按照公示的退费办法,核退剩余费用等。教学计划和课程内容未公示不放过,各年级、各学科教学计划及课程具体内容必须向社会公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教学计划等要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教学行为不规范不放过,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教学行为。违规招生不放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放过,培训机构应加强安全自查并完善相关资料;对建筑安全、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要强制关停。

整治:限时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关闭

为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不规范办学一系列民办教育乱象,船山区教体、民政、工质、城管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人社、区行政审批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治理组将以快节奏、严打击,推进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专项治理组要求无证无照经营的培训机构立即停止非法办学行为;符合办学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在8月25日-9月24日办照办证。有证无照的培训机构在8月25日-9月15日,立即办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未取得证照的培训学校在专项整治会后停止一切办学行为;有照无证的培训学校或机构,必须按照营业执照或民非登记内容办学,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面向中小学学生开展教育培训。

为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船山区教体局牵头联合专项治理成员单位成立多个联合工作组,对治理情况进行动态监管。10月-12月底,联合工作组对全区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逐校检查评估,严格依照9个“不放过”逐项比照检查,按照检查结果由相关各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发整改(取缔)通知书。对列为整改的机构,在整改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将强制予以关停。对不符合办学条件,被列为取缔的培训机构,责令立即停止办学,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予以强制取缔。

2019年1月-5月,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整改学校整改结果和取缔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发布校外培训机构红黑名单,将举办者和学校纳入遂宁市主体信用平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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