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大常委会“调阅”生态环境“成绩单”

石门县人大常委会“调阅”生态环境“成绩单”

3月27日至4月2日,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生明带领环资委全体委员,对2019年全县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2019年石门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并持续向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5.8%,PM2.5年均值浓度43ug/m3,PM10年均值浓度61ug/m3,均达到市里年度考核目标;全县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良,4个水质监测断面全部为Ⅱ~Ⅲ类水质,达标率100%;雄黄矿污染治理示范区内土壤砷含量降低11.6%,成为全国土壤污染治理先行区典范。调研组听取了上述情况汇报后,随后3天分别前往工业污水处理厂、湘佳牧业有机肥厂、海螺水泥、大唐华电、皂市镇洞湾饮用水水源地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工业废水处理、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散、乱、污”企业取缔、黑臭水体整治、秸秆禁烧、水源水质改善等情况。

石门县人大常委会“调阅”生态环境“成绩单”

石门县人大常委会环资委现场调研工业污水处理厂

调研组“调阅”全县2019年环保工作的“成绩单”,对“卷面得分”表示满意,同时也中肯地提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压力较大、水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差距、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等问题。调研组建议,要切实转变传统生态环保仅是服务于经济建设的理念,明确生态文明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之一,也是发展的重要任务;要突出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保障饮水安全、搞好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等工作;要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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