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石门:出台《关于切实加强执行工作的意见》

湖南法院网讯 为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奋力夺取“决胜执行难”战役的最终胜利,石门县法院党组日前出台《关于切实加强执行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院上下迎难而上,整体联动,改革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力度,以坚强的责任担当和超常的辛勤付出向“执行难”发起总攻。

《意见》强调,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和省、市有关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要求,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公平正义的真正实现,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必须把这项工作摆在压倒一切的突出位置,以更大的力度、更有力的举措、更高的标准抓好落实,全面兑现对党和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意见》明确,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攻克“执行难”,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举措,纯正执行工作作风,提升执行工作实效,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一是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寻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完善党政机关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制度,构建在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社会信用惩戒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 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责任。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加强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切实加强工作保障,在装备、经费、人员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适当倾斜。同时强化宣传造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厘清“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界限,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 三是要勇于改革创新,切实提升执行工作现代化水平。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强化执行信息化应用,提高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深化员额制改革与执行团队建设,发挥团队作战、集约管理的优势,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是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威慑力。对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大力适用拘留、罚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各类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建立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机制,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暴力抗法、抗拒执行的行为,依法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五是要加强执行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开展终本案件专项清理整改,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弄虚作假、违规终本的严肃追究责任,开展执行工作作风整治,确保执行队伍清正廉洁,切实增强执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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