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如約而至
身為一位寶媽,對此沒有切身感受,不過作為旁觀者認為這次疫情屬於天災,在疫情隔離期間無法正常上班、影響經濟收入的情況下,應該發放基本工資是員工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但是對有一些私企來講,這樣做確實有一些困難,尤其對於些效益本身就不太好的單位,就有可能因為這次疫情導致企業倒閉。前面也說了既然是天災,個人覺得單位給員工發放基本工資這件事情國家應該幫助一下,這份基本工資不應該由企業自己全數承擔。國家和政府也應該拿出一些相應的措施來幫持一下在疫情期間受到影響和衝擊的這些單位和個人。
國王爸爸的公主女兒
我的工資沒有被拖[呲牙],但是隻發了半薪,因為今年剛好沒有回老家過年,住的地方離公司也就1個小時的車程,,二月中的時候去公司拿了辦公的,就在家裡辦公,三月的時候,很多企業都復工了,我也正常的去公司上班。
這次全國性的疫情大爆發,影響了眾多產業,開飯店的,開服裝店的,電影院,旅遊景點等等。。。很多店家沒有正常的收入,交不起店租,店裡的貨物太多,又賣不出去😔同樣的,很多企業復不了工,正常的運作又做不到,等到可以復工了,又因為國外疫情的全面爆發而出不了貨,也收不到貨,公司又再次運行不下去,公司沒有了收入,自然就不能正常的發放工資了。
個人覺得,這次的疫情引發的情況並不是公司想要看到的,發不了工資等於公司都沒有收入,老闆同樣也著急。因為這次疫情倒閉的公司其實並不少,所以我認為,在公司沒有宣佈倒閉的時候,沒有發工資並不是代表不發,而是實在沒得發,如果有把工資拖後發的,其實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是小說迷
2020年5月1日起《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將施行。人社部副部長張義全指出,勞動報酬是農民工最基本的權益,工資支付制度是勞動法律制度體系中的重要部分,《條例》突出工作重點,針對農民工這一特殊群體、拖欠工資的這個重點問題來設計制度規定。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長王振江稱,按照《條例》的規定,對違反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也就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勞動者加付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賠償金;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事景文視
1.無論如何,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站在統一戰線上,全面戰“疫”,有很多東西可以和公司商量。
2.由於有很多必須要自我隔離的朋友們也不用擔心,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年休假、鼓勵職工申請無薪事假。如職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這個是上海地區的規定)
3.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通過調整薪酬、輪崗輪休、彈性工時、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休息日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具體方式由企業與員工協商確定。(同樣是上海地區的)
4.由於疫情的原因,公司可能會存在拖欠工資的情況,這個我們應該理解公司的難處。
還有就是每個地區的情況不一樣,大家可以多關注自己所在地的各方面規定。
沒有必要擔心那麼多,首先抗擊疫情,先要保證我們都是健康的才有後面的一切。
保持良好的心態,所有的事情到最後都是好事情,現在情況不好,那是因為還沒有到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