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寧“坑娃”的爹,酒駕還帶兩孩子上路!

4月3日晚上20時42分,富寧高速交警在高邦收費站連接線開展夜查行動時發現,林某駕駛二輪摩托載2個小孩,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133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經進一步調查,林某隻有C1駕駛證,無駕駛二輪摩托車資質,涉嫌實施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違法行為。

瞭解中得知,林某妻子在外地,無人看管小孩,雖然喝了酒也只好把孩子帶在身邊。隨後,民警依法帶林某到富寧縣醫院抽取血樣送檢,警花變身“臨時家長”。

因實施醉酒駕駛、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違法行為,以上兩項違法行為將分別裁決、合併執行,林某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罰款300至500元並處15日以下的拘留的處罰。此外,林某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實施危險駕駛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原標題:“坑娃”的爹,酒駕還帶兩孩子上路!

審核:字丹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