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
教育要從娃娃抓起
不過
駕駛技術
可不能從娃娃抓起
但
偏偏有些父母
就是要實力“坑娃”
3月23日上午,省交管局新媒體中心、市交管局宣傳處警媒中心分別接到市民舉報視頻,視頻中“駕駛座上,一個看起來約莫十來歲的孩子正在有模有樣地駕駛機動車,孩子的身後也坐著一名男子,男子拿手機邊錄視頻邊教孩子開車……”網友們紛紛點評,這是害孩子還是愛孩子,這樣的嚴重交通違法交警可得嚴管!
接到舉報後,省市兩級立即展開調查,查明該車違法行為發生在平山縣轄區,並迅速鎖定違法車輛信息、駕駛人信息。
平山交警大隊溫塘中隊接到通知後迅速行動,成功找到違法人楊某某。經詢問,楊某某承認了自己當時確實將機動車交給11歲兒子駕駛,而自己坐在兒子的後面進行指揮並拍攝視頻發到朋友圈。當民警問楊某某為什麼將自己機動車交給未成年人兒子駕駛時,楊某某竟然說,只是為了滿足一下兒子的願望,希望他早日學會駕駛技術,方便以後出行。
民警對楊某某進行了嚴厲地批評教育,楊某某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隨後,民警依法對楊某某處以吊銷駕駛證、罰款1000元的處罰。
法律法規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無機動車駕駛證是不允許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如果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明確規定,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應符合年齡條件在18週歲以上。
省會交警提醒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均比較淡薄,且尚未受過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駕駛技能培訓,違法駕駛機動車,對於其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都是一種極大地威脅,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希望廣大父母要多與孩子溝通,交通安全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父母應該做好子女學習交通安全知識的“引路人”,讓孩子從小就能樹立正確的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父母在培養孩子們的交通安全意識的同時,自己更要以身作則,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做一個文明交通參與者。以實際行為樹立榜樣,“潛移默化”影響孩子們文明交通習慣的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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