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學習的人都會發現,有些東西,官方教材表述的並不好。
它這麼說,因式分解是整式乘法的逆運算,分解因式要分解到不能再分為止。
OMG!
那什麼才叫叫做“不能再分”?
這個是標準答案很顯然,它不能再分麼?當然可以,完全可以變的更長
分解成幾個式子相乘嘛,我完全可以分解到很長很長,比上面還長很多很多。
分解到什麼時候才是個頭?
不管我們做什麼事情,一定要清楚它的意義和目的是什麼。
為什麼千辛萬苦學了整式計算與化簡,又要學跟它反著來的東西,把我們好不容易得到的精華結論,又給倒車回去?
因式分解的目的,是為了解高次方程。
所以應該這樣表述才為精準,把多項式轉化為整式相乘,轉化後的作為因式的整式,其未知數也就是元的次數要儘可能小。
但是,最重要的話在這裡,未知數的次數要儘可能小,你雖然是因式,可你還是個整式啊,所以,你必須要符合整式的最簡形式!因式必須要符合整式的最簡形式!因式必須要符合整式的最簡形式!重要的話說三遍。
怎麼理解?
如下,我們絕對不會認為這個整式已經化簡到位了
根據習慣,我們把下面的對應情況才叫做整式的最簡形式,同類項要合併,同底元相乘要整理成指數,數字相乘要計算到終點得到一個唯一的數
如果沒有這個規矩,因式分解是沒辦法出現標準答案的,因為你可以無窮無盡的向前走,走到天荒地老。
下面的因式分解,給出了兩種方案,你知道哪個是標準答案麼?
標準搞明白後,考察其實很簡單,無非下面四種方法,套公式就好
提取公因式
平方差公式
完全平方公式
十字相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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