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人民法院与沧州海警局黄骅第一工作站 举行签约仪式


黄骅市人民法院与沧州海警局黄骅第一工作站 举行签约仪式


4月24日上午,黄骅市人民法院与沧州海警局黄骅第一工作站举行《关于办理海上刑事案件的协作办法》签约仪式。黄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淑仙、沧州海警局黄骅第一工作站站长王亚宁代表出席。黄骅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元峰、刑事审判庭庭长侯新等陪同。

黄骅市人民法院与沧州海警局黄骅第一工作站 举行签约仪式


黄骅市人民法院与沧州海警局黄骅第一工作站 举行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结束后,黄骅市人民法院、黄骅市人民检察院、沧州海警局黄骅第一工作站进行座谈。三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海警局 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权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协作办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交流。三方均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为惩治海上犯罪,维护国家主权、安全、海洋权益和海上秩序达成良好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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